广西:法治下推进改革 改革中完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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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化解争议 有效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以往实践表明,在众多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中,信访的效果并不理想。通过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制度,引导群众在法治的框架内,化解社会矛盾,无疑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此前,北海中院开庭审理原告海南某公司诉被告北海市政府不履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定职责一案。时任北海市市长李延强出庭代表北海市政府作了答辩。

全区各地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指标实施考评。目前,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参加行政诉讼庭审,以切实行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出庭应诉比例约40%。

我区通过推进仲裁工作标准化,提升仲裁公信力,强化仲裁工作。据统计,2017年全区14个仲裁委共受理案件数2482件,标的额合计58.6亿元。

此外,我区在中越边境凭祥市探索设立驻军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全区首家驻武警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中越司法行政合作交流中心和中越法律服务(浦寨)工作站,创新设立跨国司法合作和法律服务平台;自治区政府向法院拨付解决执行难专项经费,各级政府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全年全区共化解相关案件138件,执行到位金额6132.5万元。

“当前,我们既看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深知这项工作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必须充分重视社会评价和公众意见,不断提高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办事创业氛围、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驱动作用。”自治区法制办负责人表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仍任重道远,需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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