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之际“全面依法治国”关注度持续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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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召开之际“全面依法治国”关注度持续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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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李远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始终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关注法治、践行法治。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关注热度明显上升。

  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加快

  3月5日上午9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道,过去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8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37部。改革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入开展国务院大督查,推动改革发展政策和部署落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改革完善城乡基层治理。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改革和加强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数量继续下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长春长生公司等问题疫苗案件。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梳理2018年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情况可以发现,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加快立法步伐。其中,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大会制定的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氛围;制定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严禁各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规范和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重大改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土地承包者和经营者吃下了“定心丸”;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七次修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减税福利。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空白,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构建起立体、严密的生态环境法治网。

  今年还将制定和修改哪些法律

  本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之前表示,2019年的立法任务非常重,重点是推进四个方面的立法工作,即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除了外商投资法外,还将修改土地管理法、专利法、证券法,制定资源税法等。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包括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和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制定长江保护法等。加强国家安全、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制定出口管制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制定社区矫正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刑法等。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有关法律制度。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等,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政务处分法,健全国家监察体制。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五年内列入规划的法律草案共116件,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法律还包括修改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制定学前教育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社会救助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修改药品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业医师法;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等等。

  法治政府建设务求实效

  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去年8月24日,这个由总书记亲自挂帅的委员会首次亮相,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在这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

  展望未来,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出,将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听取社会公众和企业意见,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全国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对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坚决整治,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

  法治政府建设首先要求政府做到信息公开。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升为《信息公开法》,并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在之前的全国两会上,关于信息公开这个议题代表委员们已有过不少呼吁,刘小兵认为,现有条例立法层级较低,难以克服与上位法冲突的问题;覆盖范围不够广,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他建议,将现有的保密法与条例合并为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范围全面覆盖到公共事务的管理机构和组织,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一方面可以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比重,构建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完善司法监督,明确信息公开案件的行政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