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号检察建议”,承担检察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实现校园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的有机结合,近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红泳担任红山区第三幼儿园法治副园长,以法治教育护航儿童成长,共促校园安全管理。
“虽然检察官在法律上是专业的,但在幼儿教育上还要借助专业的力量,用各位老师的巧手和智慧,把晦涩的法律知识条款转化为幼儿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的蓝天。”刘红泳主任说。
活动向老师、家长代表介绍了有关儿童成长、幼儿教育方面的法律知识,防拐、防性侵的方法,并对红检“萌宝版”防拐歌谣进行传唱。
与此同时,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协助园方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预防针对幼儿犯罪、性侵幼儿案件的发生,从源头治理,完善教职员工准入制度,杜绝无关人员、校外人员接触幼儿。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从公益角度出发,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工作,用公益诉讼视角审视孩子教育和安全问题,围绕保护公益,依法监督,用法律智慧,以法治方式,推动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妥善解决,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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