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院领导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强化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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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银川11月22日电(记者张亮)日前,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时侠联被聘为银川一中“法治副校长”,宁夏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面开启,此举将有助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出台的实施意见,“法治副校长”以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须兼任辖区范围内一所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院或其他专门学校等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本地实际也可以兼任。“法治副校长”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有三方面,每学期了解一次学校的法治教育情况;每学期为学校师生上一次法治教育辅导课;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例会,研究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学生转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宁夏要求各级检察长要带头兼任“法治副校长”,带头研发精品课程,宣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播种法治种子。

  据介绍,2017年2月以来,宁夏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已在全区1813所职校、初高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巡讲,覆盖学校比例达87.8%。此次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到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将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