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警谈执法:维护法治是香港警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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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香港前特警谈执法:“有光才有影”

  中新社香港9月5日电 题:香港前特警谈执法:“有光才有影”

  中新社记者 阮晓

  “警察被赋予的权利来自于法律,而不是来自于一支枪。”香港修例风波持续近3个月,曾在警队服务逾20年的前特警阿森(化名),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他认为示威者的暴力行为已影响香港社会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之一——法治,而维护法治是警方职责所在。

  曾在机场特警、要员保护组、反恐特警等不同岗位服役的阿森,经历过2014年的非法“占中”,后因个人原因离开警队,现时经营一间健身房。即使时光流转、身份转换,但阿森被身边友人反复“拷问”的问题并无太大改变:面对暴力,香港警方是否应该执法?

  他的答案始终如一: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之一,维护法治是香港警方的责任,只要有人违法就需要警察执法,“有光才有影”,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阿森直斥示威者为违法行为辩护的荒谬之处,称示威者“反送中”的诉求建立在不信任内地法治的基础上,并为香港作为法治社会而骄傲,但为什么做的事都是在破坏香港的法治?为什么会要求无条件释放违法人士?为什么屡屡用破坏的方式来“爱香港”?

  他说,“我不会理示威者的诉求多么伟大、出来游行的原因多么神圣,从他们扔出第一块砖头开始,就已经触犯了香港法例,已然违法,警察就要执法,这有什么问题吗?我到今天都想不明白这到底有什么问题!”

  《基本法》保障香港市民和平示威、表达意见的权利,阿森回顾警队过往的行动,称任何得到批准的合法游行都得到警方的协助,或帮助游行队伍开路,或调配人手维持秩序。

  但修例风波中,示威者屡屡走出游行既定路线、冲击警方防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警方不执法,警方身后那群无辜的人、守法的人,由谁来保护?”阿森说,游行队伍两边商铺里住着的,也只是一群想做生意、想过生活的普通市民。

  相较于5年前非法“占中”的示威者,阿森观察到,修例风波中的示威者已经“进化、升级到专业水准”,其策划、组织、召集、机动及支援的能力都已经形成规则;而暴力行为亦不可同日而语,“感觉好像在面对敌人的侵略行动。”他说。

  但在升级的暴力面前,阿森认为香港警察在执法时仍然保持克制,一直只扮演着防守甚至被动的角色,从未作出主动出击的行动。在进行拘捕前,警方都会审慎考虑行动是否会升温甚至恶化现场气氛、会不会造成踩踏因而增加伤者,其执法只是想维持秩序、控制场面,而非制造另一场混乱。甚至在被射丫叉、被掷砖头、生命受到威胁的关头,警方都没有使用最高级别的武力来保护自己。

  “警察被赋予的权利是来自于法律,不是来自于一支枪。”阿森认为,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警察都不会如香港警察这般“温柔”。部分示威者十分年轻,都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他相信这是令绝大多数香港警察始终保持容忍、克制的原因。

  但即使如此,阿森仍然观察到,部分立法会议员、传媒、法律界等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士,一再宣扬“警方滥权”,带动大众情绪和公共气氛,对警方而言是很大伤害。

  他认为,这些人的目的其实是想要瘫痪特区政府。全世界的游戏规则都是,想要瘫痪政府首先要做的事便是将警察的功能废除,没人执法便意味着违法人士可以随便犯法。当一个地方的警队失去了公信力,几乎可以等同于这个地方的政府失去了公信力。

  而司法制度里的一些令人费解的现象,也令阿森忧虑。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之一,但如果在现有的法治之下,犯法的人无法得到恰当的判刑,是不是就意味着无需担心违法的惩罚?“原来搞出这么大的一件事,不过就是打手心啊!”他讽刺地道。

  他举例称,早前一名16岁高中生被控藏有火药但最终只被判处感化令1年,不知社会有没有想过,日后会有多少人去模仿这件事?下次会不会有年轻人直接拿着炸弹走出来?这是不是在变相鼓励违法行为?这不是我所相信的法治,阿森失望地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