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检察:聚焦公益诉讼打造西江生态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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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梧州7月20日电 (彭远贺、吴明江)与公安、法院相比,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是鲜为人知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职权、逮捕职权、公诉职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职权,依法对诉讼活动、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就要为人民办事,为人民司法,这是检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的必然要求。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梧州市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公益诉讼,打造西江生态法治屏障,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保护这个核心,全力以赴办好公益诉讼案件。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中心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中心

“在公益诉讼方面,我们院首先成立了公益诉讼调查中心,作为一个指挥平台来统筹全市的公益诉讼工作。”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李海文介绍,在有了公益诉讼的职能后,该院就开始着手办理一起“广西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广西首例诉讼请求得以完全实现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这个案件的线索来源,2015年梧州市藤县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由于2015年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公益诉讼的职能,当时那个案件只追究了4个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其实案件是涉及民事公益诉讼的。”李海文说,2017年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就从这个刑事案件里面挖掘民事公益诉讼的线索,并于当年11月6日对“藤县‘9·3’广东垃圾跨境倾倒案”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原来,在梧州的“母亲河”西江流域,跨境倾倒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深受当地人民群众诟病。

在案件审查过程当中,李海文和同事们发现,那起刑事案件中应负民事赔偿责任的有10个被告人。为了确定这些被告的过错和他们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由该院检察长黄昱担任指挥长的专案组,并下设调查组、办案组、法规组以及后勤组等。“为了收集证据专案组奔赴被告人所在地、藤县等地调查核实,把10个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证据材料都拿回来,最后我们的案卷由原来的4卷增加到10卷。”李海文说。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庭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庭

2018年6月5日,该案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庭前调解。出庭检察人员在充分举证质证的基础上,提出庭前调解方案,部分被告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专案组的证据收集工作扎实,部分被告人很快就说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来,200多万的赔偿款也很快到位了。”

该案的赔偿款到账以后,藤县就以这笔赔款成立了广西的首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该基金由藤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藤县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整个基金的运行进行法律监督,着力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调查取证、鉴定评估、诉讼费用、环境修复基金短缺、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应急处置及环境损害修复保障等瓶颈问题。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安排。全力以赴把本案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好,这是检察机关办案的初衷,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2019年上半年,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发挥《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作用,在该框架协议下,强化粤桂两省(区)三地检察机关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凝聚共识。该院派员参加广东省肇庆市检察院举办的两省(区)三地联合培训班、广东省云浮市检察院举办的两省(区)三地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座谈会,达成多项共识,对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打造西江生态法治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该院还与梧州市生态环境局互派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加强联系、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分析、统筹协调解决梧州市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保护梧州青山绿水的合力,推动梧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公益诉讼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公益诉讼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也取得了不少成效。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和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该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成功挽回国有资产流失2.25亿元。2018年,该院在查办公益诉讼件特别是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案件上勇于探索,办结两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成功收回被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2.25亿元。(完)

(责编:彭远贺、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