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研究全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清宇主持。
会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制度意识,维护法治权威,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要健全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培育选树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要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和责任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督察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出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是我市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具体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识再深化。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行动自觉,抓细抓实《规定》实施,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举措再强化。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专项治理,持之以恒加强汾河太原段生态保护,突出抓好“秋冬防”和劣五类水体攻坚,认真谋划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责任再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会议指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建设。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创新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落实治理责任。市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政齐抓、多元并举、各方参与”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组织、民政、城管、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会议指出,市政府党组提出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贯彻了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既契合我市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又充分体现了省会城市自加压力、率先发展的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太原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方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建设的实施意见》《太原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