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实习生 陆慧慧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0日讯(记者胡瑞阳 实习生陆慧慧 通讯员陈颖婕 李沣)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检察机关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以及广西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和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配合,抓好抓实“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推动各项建议逐步落地。目前,全区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检察院已全部向当地教育部门传达“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实现沟通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全覆盖。
2018年10月至今,广西检察机关先后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266次,共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875所,发现安全管理隐患问题200个;向学校、教育部门提出检察建议98件,学校、教育部门已完成安全管理隐患整改133个,有效打击侵害校园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校园环境。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强化对校园性侵害案件的诉讼监督,落实普法责任制;实地走访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等辖区内中小学校,掌握重点地区校园安全管理现状。自治区检察院结合扶贫工作,在全国首创推行“一村一法治巡讲”,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特点及普法需求,开发预防性侵害、防治校园欺凌等不同主题的菜单式普法课程。目前,自治区检察院组建了“八桂护未队”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目前已在全区14个市以及铁路系统学校、幼儿园等开展巡讲43场。
广西教育部门也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通过培训法治课教师、强化师德考核、制定并印发一系列师德考核规章制度等举措,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2019年,广西各中小学校共选聘法治副校长2.1万名,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已挂牌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共276个;建成了广西第一所针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危害社会及犯罪行为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南宁励志学校,为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提供了样板。
日前,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还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区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就健全日常联系机制、联合督查调研机制、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及学校预防打击性侵害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