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社会乱象,人们总会不由自主地呼唤法治。但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执法跟上了,处罚给力了,但种种乱象依然“按下葫芦浮起瓢”。这似乎表明,光靠就事论事的处罚还远远不够,优化社会治理还得提升法治的引导力。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样的“坏孩子”常常让管理者深感头痛。这类人多了,难免导致整个社会乱象丛生,如十字路口交通之乱、沿街店铺门前之乱、工程项目操作之乱莫不因此而生,而真要依法打击又难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就很难起到惩恶扬善的引导作用。就拿一般交通违法来说,逮住了也无非是罚款了事,没逮住的就更不当回事了。于是只见专项治理一个接一个,可各种乱象还是此起彼伏。法治要对社会行为起到“惩罚一案教育一片”的引导作用,真得创新治理之术、提升治理之效。
今年,城东街道推行的社会治理诚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或许值得借鉴。他们以清单方式列出一批严重妨碍当地公序良俗的不良行为,共涉及城市综合环境治理、工程招投标、社会责任、公民个人行为四大领域,然后制定《社会治理诚信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在落实常态报送的同时,对失信黑名单进行“每月一公示”。此外,失信黑名单同时也是重点监管名单,比如对一家有过违规行为的餐饮店,将实行每周至少一次的针对性检查及多时段巡查和突击检查,使其无法“旧病复发”。另外,还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各类失信主体不再享受各种政府优惠政策;失信主体为个人的,实行个人荣誉一票否决;失信主体为法人代表的,在行政审批、招投标、市场准入方面予以限制或函告主管单位、部门。当然,对失信主体也不是一棍子打死,半年内再无不诚信行为的就可退出黑名单。如此一来,不良行为主体就成了众矢之的,精准监管、联合惩戒之下,谁还会“无所谓”?
可见,同样是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一旦有了因地制宜的积极应用和科学创新,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实际效果。在很多人眼里,街道层面执法权限有限,很难在社会治理中有大作为,而城东街道的一张失信黑名单,不但起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还提升了法治引导力,促进了全社会尊法守法氛围的形成,实可谓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