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实践基础、理论渊源与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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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已经形成,并且在不断深化发展,走向成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具有客观真理性、普遍适用性、严谨逻辑性和科学预见性。它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基础,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理论渊源,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实践基础理论渊源精神实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党和人民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

    作为自成体系的科学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确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所在,揭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人民性或社会主义属性以及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法治社会的建设规律和人类法律发展的历史规律,因而具有客观真理性;它完整地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既统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又涵盖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制度、法治文化,因而具有普遍适用性;它有机地建立于内部各有侧重但又高度统一的法治理论子系统之上,既拥有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的子系统理论,又具有法律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的子系统理论,还包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理论内容,因而具有全面系统性;它有效地联结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所有范畴和规律,既关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又看重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因而具有严谨逻辑性;它具体指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因而具有科学预见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已经形成,并且在不断深化发展,走向成熟。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实践基础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之所以能够应运而生且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向前发展,是因其紧紧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步并最终进入的新时代和深刻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逐步并最终进入新时代的实践基础之上。

    党领导人民进行民主法治的实践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具有不同的具体历史使命,它根源不同历史时代的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并为解决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而展开。从历史纵向角度观察,党和人民的民主法治实践,早在党还没有取得全国政治统治权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在那个时代,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错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于是该时代的民主和法治,服务于夺取全国政权的革命目的,民主的目的是激发人民的革命热情,法治的目的在于巩固人民的革命成果。民主和法治对人民革命热情和成果的激发和巩固,使党成为了世界上最成功的革命党,使国家和人民成功地站了起来。革命成功以后,党和人民继续践行民主法治。这个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于是这时代的民主法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价值追求,民主的目的是为了释放人民的建设能量,法治的目的是为了界定人民的建设成果。民主和法治对人民建设能量和成果的释放和界定有效地解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党成为了世界上最成功的执政党,使国家和人民成功地富了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民主法治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当下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于是当下时代的民主和法治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目标定位,民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法治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主体权益,民主和法治对人民主体地位和权益的实现和保障正有力地解决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而使我们党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政党,国家和人民也正逐渐强了起来。

    具体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受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的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逐步并最终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努力的结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在世界社会主义和人类发展史上也具有重大意义。与此相对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的决定,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迈出大步伐、进入新时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民主与法治的历史使命及其相互关系由于社会主要矛盾和历史时代主题的变化也相应地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一方面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的伟大历史成就,同时又面临着法治建设同党和国家的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依然存在的许多不适用、不符合的问题。换言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也表现出了阶段性的历史特征:经过长期民主法治建设的艰苦努力,人民对自己的主体地位已有存在感,但人民主体地位的存在尚不全面;人民对自己的主体权益已有获得感,但人民主体权益的获得尚不充分;人民对民主的需要虽获满足,但满足感还不够充分;人民对法治的依赖已经实现,但依赖感还不够强烈。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的语境下,更加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和更加平等、公正、正义的法治,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民主法治生活需要;尚不全面、充分的民主和尚不深刻、深入的法治是法治的不协调不充分的法治发展的表现。为解决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为实现更加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和建设更加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应运而生并籍以鲜活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实践而继续向前深化发展并逐渐走向成熟。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

    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唯一正确的法学世界观和法学方法论,它揭示出法律现象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法学领域的集中表现和具体体现。它具有高度的科学性、鲜明的阶级性、显著的实践性、广阔的开放性和持续的发展性。它使人们第一次找到了科学地回答和系统地解决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发展规律等基本问题的理论武器,使人们能够正确地分析法的过去、认识法的今天、预见法的未来,更使人们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获得了根本的指导思想和行为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党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与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历次一脉相承的重要成果的有机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一以贯之地秉持的指导思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理论支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入新时代的实践根基,继续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运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代里的新实践,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重要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解决中国法治问题的法治路径,在取得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等四项法治建设重大成绩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人类社会法律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进行艰辛的理论探索,最终取得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里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来解决中国法治问题同时又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上升为法治理论的结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毛泽东法律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同毛泽东法律思想以及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虽然形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的历史任务,具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但在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同毛泽东法律思想、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从“法制”到“法治”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当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形成过程中,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西方先进的法治经验作为理论渊源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主要的理论渊源仍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对既往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历次重大成果继承并不断创新发展的逻辑主线。

    三、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灵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实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中的具体反映,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基本理念思想和战略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具体反映。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同时在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三个领域中得到了具体体现。

    1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本体论

    人民是历史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和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以理论为灵魂的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福亿万人民群众的伟大事业。坚持和创新什么样的法治理论,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应该说,作为依法治国主体和力量源泉的广大人民群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可谓居功至伟。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务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者,围绕习近平同志和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所进行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创作,同样也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创立者,习近平同志本人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本人的理论探索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主线和灵魂,他本人的理论观点也成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原理和方法论原则。习近平同志之所以能够成功创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最具决定性的根源在于,他本人以及以他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实践进行理论探索,这不仅保证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科学性,同时也保证了法治工作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衷心拥护和自觉贯彻。换言之,正因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所以它能够体现并贯穿着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意愿,并由此获得人民的赞同和拥护,而人民的赞同和拥护又必然在法治实践中体现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自觉践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只有当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因而是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创立的时候”,才能“做到既符合科学所达到的水平,又符合社会上已形成的观点”。应该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依靠人民所创造的伟业之一;也只有依靠人民,才能创造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这样的伟业。

    2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价值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决定了以人民为中心同样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价值论。正是因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人民为法治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决定了它必然同时以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意愿的实现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出发点,同时也是落脚点。

    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生活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价值论,最典型、最集中的表现就是中国法治的社会主义属性,应该说,中国法治的人民性决定了中国法治的社会主义属性,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核心理论原则。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中,法治的人民性或社会主义性质有着系统、完整的理论界定和实践表现并以此为标志与资本主义的法治形成本质区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中,处处闪耀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论光辉,时时表现出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意愿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比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中,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唯有依法治国方能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对国家的有效治理;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又是一项根本法律制度安排,根本政治制度以根本法律制度的方式存在和发展,即根本政治制度的法治化实际就是人民利益、意志和意愿的法治化,这也是对人民当家作主最有力的法律形态的制度保障;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作用发挥中,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发展是其广泛化、多层化、有序化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唯有协商民主的法治化,“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才能常态化、长效化;在机构和行政体制的深化改革中,各类机构和行政体制的设置、管理、转变莫不循法而行,莫不以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的意志、意愿和利益为主旨;在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中,只有以法治方式实现对最大公约数的界定和维护,才能实现广大人民的大团结和大联合。

    3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方法论

    阿尔都塞曾说:“确定思想的特征和本质的不是思想的素材,而是思想的方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之所以能够实现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中国化,并开创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新阶段、新时期和新境界即新时代,最根本的原因之一是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论。从宏观的角度观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实际是以人民为法治建设的实践主体和法学理论的研究主体,实际是以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意愿是否得到维护、体现和满足,作为法治建设成败得失和法治理论科学与否的判断标准。从微观的角度观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念进路和制度设计无不同时呈现出人民主体地位和人民权益至上的双重方面特征,以此为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再一次同时也是更加具体地彰显出其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实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具体方法论可以分为以下五个相互联系而又侧重不同的具体方面。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充分进行。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治建设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属性,也是法治具有人民性的具体体现,为了人民的意志、意愿和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人民对法治的需求,既有法律的规范,又有道德的教化,法律和道德的相辅相成和相得益彰,是提升人民法律素养的不可或缺的途径和方法;五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了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意愿,必须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中国法治智慧和中国法治方案。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法治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时代定位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形成的根本动力,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发展的历史使命和时代定位。

    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指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伟大斗争。法治作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然成为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唯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伟大斗争,方能有效地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和解决重大矛盾。

    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指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伟大工程。作为在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应当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统一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中。作为执政党,党应时刻不忘执政地位、不辱执政使命。治党的意义不仅在于治党,更在于治国。实现治党与治国的统一,最佳的设计方案应是将二者统一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中。具体而言,一是要实现依宪治国原则与依党章治党原则的统一。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相应地,依规治党首先要坚持依党章治党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坚持全面依党章从严治党。二是要实现维护中央政权机关权威地位原则与维护党中央权威地位原则的统一。依法治国要求坚持维护中央政权机关的权威地位的原则。我国有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均需要维护中央的权威地位;相应地,依规治党应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地位的原则,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是一项政治要求,而且是一项政治纪律。三是要实现人民主体地位原则与党员主体地位原则的统一。依法治国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相应地,坚持依规治党应坚持党组织和党员主体地位的原则,党员应切实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行使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四是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与党内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统一。依法治国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相应地,依规治党应坚持党内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平等是无产阶级政党纪律的基本属性,依规治党应坚持党规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都应该平等享有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五是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与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原则的统一。依法治国应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律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相应地,依规治党应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的重要体现。

    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指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和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和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进而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强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是中国全面依法治国事业不断推进和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精神力量。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法治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时代定位,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虚幻的,而是真实的。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从2020年到21世纪中叶,法治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相应地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即从2020年到2035年,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第二个阶段即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包含法治在内的政治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入新时代为其实践基础,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其理论渊源,以以人民为中心为其精神实质,具有客观真理性、普遍适用性、全面系统性、严谨逻辑性和科学预见性五项基本特征,从而形成科学、系统、完整的理论知识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对其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