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人民时讯快报 次浏览

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检察官讲解我们与毒品的“距离”。新华网发(黄秋彤 摄

  新华网重庆6月25日电(陈雨 黄秋彤)“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毒品吗?”“海洛因、大麻、冰毒、摇头丸……”“如果有人给你毒品,你们会怎么办呢?”“拒绝!坚决不要!”……在世界禁毒日来临之际,重庆市检察一分院联合渝北区检察院走进渝北区茨竹中心校开展“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之“送法进乡村”活动。检察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特殊的预防毒品法治课,帮助大家进一步认识毒品,学会远离毒品危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刑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渝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文泽介绍了毒品的种类,并向同学们展示了仿真毒品模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课堂上,检察官不仅讲述了毒品的历史,更告诫同学们“不能做毒贩子的‘马仔’”。跨国贩毒很多时候会选择在机场铤而走险,机场的缉毒人员曾从形形色色的物品中搜查出毒品的踪影。“如果遇上有朋友让你帮忙带‘货’,甚至有人给你‘帮带费’;以及在机场有人请你帮忙分担行李空间,又或是没有看管好自己的行李,在安检时发现多出了违禁品等情况,一定要非常警惕!”李文泽说。

  毒品与我们有多近?重庆市检察一分院检察官李建龙在课堂上介绍,酒吧、网吧、歌厅、网络等都可能成为毒品的蔓延地,毒性越强成瘾越快,所有的毒品都是沾染即有可能上瘾。同时,毒品还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不可逆转的破坏,极易出现突然死亡。以冰毒为例,长年吸食者的归宿往往是精神病院。

  “目前,我国毒品犯罪形势紧迫,呈现出吸毒人员低龄化、贩毒人员以青少年为主两大特征。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希望孩子们认清毒品,远离毒品的危害,同时也希望孩子们成为‘宣传员’,将法治知识传播开来,让更多的人对毒品说‘不’!”李建龙说。

  “今天这堂课非常有意义,检察官叔叔用生动的案例让我明白了,对毒品不能有好奇的念头,不要盲目追求刺激,同时也学会了一些远离毒品的好方法。”茨竹中心校六年级三班的封钰知同学表示,放学回家后,自己会将今天课上学到的法治知识告诉给家人,让他们也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检察官介绍毒品的历史。新华网发(黄秋彤 摄)

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仿真毒品模型。新华网发(黄秋彤 摄)

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检察官向同学们展示仿真毒品模型。新华网发(黄秋彤 摄)

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检察官告诫同学们不能做毒贩子的“马仔”。新华网发(黄秋彤 摄)

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课堂互动。新华网发(黄秋彤 摄)

乡村学校的一堂特殊法治课

课堂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新华网发(黄秋彤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