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擦亮法治山东“金招牌” 以法治方式呵护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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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山东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提出,迅速发起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坚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建立与之相应的落实机制,擦亮法治山东“金招牌”。

“接诉即办”机制、“免罚清单”机制、“法律服务代理”机制、“限时清欠”机制……一系列机制的健全,将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列出“免罚清单”,推行“有温度的执法”

对8个行政执法领域的30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去年,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省首个“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向市场释放了温情与善意,全年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86件。

一些企业轻微、非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涉及营利,也没侵害他人利益,一旦监管部门予以处罚,不仅会给刚起步的企业带来经济负担,还将影响企业征信。实施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制度,为市场主体尤其是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了宽容的监管环境,能够让企业充分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提出,健全“免罚清单”机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成君表示,将坚持依法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加快研究推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规定和免罚清单,在一定条件下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容错改正机会,避免“一刀切”执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向市场释放宽松政策支持的积极信号。还将完善新兴业态监管模式,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予企业1-3年包容期,包容期内,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频繁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整治无法律依据、无实际效果的执法检查。

面向中小企业,组建法律服务团队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该找谁?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提出,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面向中小企业组建法律服务团队。

“我省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足,企业经营中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还有一些企业反映,对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了解不深入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可以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使企业该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王民生说,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组建法律服务团队,近年来,我省已作出初步探索。2018年底,省市分别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今年1月,成立省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编印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法律服务手册,为企业应对疫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刘玉国介绍,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整合现有服务团队资源,为企业提供便捷、精准、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服务团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各方面影响,积极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有病早医’‘无病预防’,推动企业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讲民营经济政策以及与民营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形成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负责人出庭应诉,“告官见官”

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负面影响。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要求,健全“限时清欠”机制。

“‘限时清欠’,意味着政府以前的无分歧欠款要‘清零’,以后不允许再出现此类情况。只有这样,企业与政府才能建立互信关系,才能让法治环境得到优化,从而有力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山东社科院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阳表示。

“告官不见官”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强调。于向阳认为,这将有助于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我省一直在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比较高。同时,我省还举办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极大提高了行政机关特别是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出庭应诉的水平。”于向阳说。

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不仅要有“出口”,还要办得快、办得好、办得实。为此,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提出,健全“接诉即办”机制。记者了解到,我省将设立应诉平台,对企业诉求及时启动核实程序、及时答复、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