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法院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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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王君) 作为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广州城市副中心,南沙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南沙自贸区法院作为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立足于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先行先试、多措并举,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把握自贸优势 护航区域重点项目建设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这一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离不开公正司法的保驾护航。伴随该建设项目的落地,因征地而引发的纠纷陆续进入南沙自贸区法院。一边是湾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一边是当事人的各种诉求,既不能因为审理影响工程进度,也不能为了项目建设而无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此,南沙自贸区法院出台《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意见》,强调在审判工作中要把握自贸区建设新形势,强化区域建设法治先行理念,实现依法公正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利和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高效司法保障的有机统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经办法官们分别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最终妥善处理纠纷,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和按期动工。

南沙自贸区法院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护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南沙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耕商事审判 提振企业投资预期信心

随着南沙自贸区金融业的加速发展,各类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也在南沙快速涌现。当事人陈先生等人看好并参与的众筹型投融资项目正是当前颇受中小型企业乃至个人青睐的新类型投融资渠道之一。

2017年9月,陈先生等人通过某非公开投资融资平台对广州某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的“彩跑项目”进行投资。双方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某克公司作为投资收益的持有人发起目标项目众筹,并委托该非公开投资融资平台进行融资,陈先生等人作为众筹投资人享有项目投资收益。

项目到期后,因某克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投资收益,陈先生等42人诉至南沙自贸区法院。经审理,南沙自贸区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并判决某克互联网公司向投资人退回投资款并支付投资收益。拿到判决书后,陈先生等人心里踏实了不少。

面对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创新、国际贸易带来的新业态、新纠纷类型,南沙自贸区法院秉持宽容谦抑的商事审判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认定各类新型商事纠纷的法律效力,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的司法保护,有力增强商事主体的投资信心和对未来的预期。

创新办理破产 激发市场长远运行活力

“重整计划去年年底通过,目前顺利进行,这家破产企业重整成功指日可见。”南沙自贸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法官、案件经办人孙皓介绍,“这个过程中,竞争选任的破产管理人发挥了重要作用,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通过、普通债权组全部清偿完毕,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并实现产业升级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2019年4月,广州市中院指定南沙自贸区法院受理广州某仓储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该企业是全国四大石油仓储沿海基地之一,注册资产价值曾高达13.7亿元,但进入破产时负债高达80多亿元。为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保障破产案件审判顺利进行,南沙自贸区法院在该案件中首次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致力于选拔出最具优势的管理人,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最终,该案从立案到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仅用时8个月。重整计划通过后,原本预计两年的执行期,如今只半年多时间,重整计划的执行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企业已恢复生产经营。

为整体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南沙自贸区法院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去年6月发布广东首个《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规定(试行)》,将破产管理人竞争选任流程及要求制度化、规范化。接下来,南沙自贸区法院将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跨境破产司法协助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南沙自贸区法院代理院长严剑飞表示,下一步,南沙自贸区法院将对标对表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