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公告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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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8年8月30日刊登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6月23日、7月17日、8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至10月底,公司正在筹划对部分资产进行优化处置, 2018年10月13日进行2018年三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10月30日披露2018年三季度报告。因处于回购敏感期,故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进行了首次回购,根据回购相关法规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18 年 11 月1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3.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3元/股,成交总金额421,745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

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3)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截止期为2019年1月16日,后续将依据回购相关法规,结合市场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