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委托书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私自打印复印无效,需要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1 0 纸质 申请人2 《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加盖公章。
0 1 纸质 行政机关(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申请人填报须知
1、所有文件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2、印刷委托书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私自打印复印无效,需要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3、《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受理标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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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受理。
4、网上办结。
4、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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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串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行使的,办理机关应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经我局批准后在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上盖章。
特殊环节
无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申请人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等权利。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
积极配合审批过程中的审查工作。
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305号大院或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电话 020-83135239
网址 或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部门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788号
电话 020-37890908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