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编办、省市场监管局、南平市委编办、省标准化研究院等联合制定全国首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省级地方标准,这一标准将适用于省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市和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各类特殊行政区域管理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实施、应用与监督等管理,有效解决全省权责事项上下级不统一、数量差异大、行使标准不一等问题,是我省权责清单制度化建设的一项创新性成果,也是全国首个权责清单管理地方标准。
标准共分为9个章节和2个资料性附录,内容涵盖权责清单的编制与公布、动态调整、组织实施、信息化管理、监督管理等,有利于规范全省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与运行。该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将打造政府履职尽责的一张总清单。
同时,标准明确权责事项组织实施的两个运行规范,即《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和《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要求依申请办理事项和监管类事项按“两个运行规范”,避免任性用权,减少自由裁量权。此外,标准还要求通过全面梳理权责事项,将政府部门的权责事项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与“三定”规定的有序衔接,权责事项涵盖部门“三定”规定中应承担的相关职责,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记者 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