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行为面临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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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行为面临诸多风险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假期开启网络生活的初中女生在网上结识了自称15岁的“阳光少年”,耐不住甜言蜜语和软磨硬泡,向对方发送了裸露照片,而这成了噩梦的开始。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前不久侦办的这起案件中,所谓的“少年”竟然是个年过四旬的男子。该男子因猥亵儿童获刑,受害女生的心理却久久难以平复。

  《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中,曾遭遇网络暴力的比例达15.6%;未成年网民中,曾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违法不良信息的比例为30.3%。相关案件的不断发生,使得保护未成年人安全使用网络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对“网络保护”专章表示肯定。相关专家表示,儿童网络行为正面临诸多风险,在立法保护的同时,要落实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注重对家庭的网络素养教育,推动网络素养教育有针对性和差异化地开展。

  儿童无法完全远离网络风险

  “卧室文化”,当家住河北衡水的刘先生听到这个新词时,顿时感到和自己的儿子如此贴切。“平时上学还好,晚上做作业没啥时间,一到周末就窝在卧室里,抱个手机玩,我们也不知道他在手机上看了啥,问他也不说。”刘先生对记者说。

  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许多孩子习惯于躺在卧室里用手机上网,上网行为更个人、更私密,受到的监督也更少,这正在成为当前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形式。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2017年世界儿童状况:数字时代的儿童》称,全世界互联网用户中,约三分之一为18岁以下的儿童与青少年。团中央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9年3月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中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6-18岁)规模为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2.0%,独自拥有上网设备的比例达77.6%,其中拥有手机的比例为69.7%。

  而另一个事实是,我国儿童网络行为目前正面临着诸多风险。2019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2009-2019)》披露,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接触网络不良信息。电子游戏中的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内容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频发的校园欺凌恶性事件中,网络欺凌日益严重。同时,近六成未成年人被害刑事案件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网络不良信息。

  2018年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等单位发布的《新时代女童及家庭网络素养调研报告》提供了一组更加触目惊心的数据:女童遇到过色情信息骚扰的占比达29.3%;女童遇到网络诈骗信息、网络暴力辱骂、陌生人约见面的占比分别为35.9%、24.1%、11.5%;当需要帮助时,女童向父母、老师及祖辈群体反映的比例极低,不到10%。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表示,儿童面临的具体网络风险包括网络欺凌与恶意攻击、网络诈骗、网络儿童性侵、网络儿童性剥削等网络违法侵害;暴力恐怖信息、色情淫秽信息、价值观扭曲信息、网络虚假信息等不良信息影响;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网络隐私侵害、网络沉迷和诱发违法犯罪等。

  “没有任何一个上网的儿童能完全远离网络风险。”张雪梅坦言,不论是儿童暴露在不健康、不适宜的内容面前,还是通过网络与危险的人进行线下接触,甚至受到网络影响进行危险活动,儿童网络风险的源头无非三种:攻击和暴力、性侵和商业剥削。

  专章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抢劫他人财物、当街群架殴斗、拦截小孩收取保护费、骑着摩托车在县城招摇过市……2017年,邢台市巨鹿县公安局打掉3个青少年“帮会”犯罪团伙,几个刚成年的带头者最终获刑,多名未成年团伙成员由家长带回严加管教。这些所谓“帮会”的起源,正是因为一群未成年人痴迷直播和短视频App,从网络逐渐张狂到现实生活。

  近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其中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网络保护”专章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有害网游整治等作出一系列规定。同时,在分组审议时,与会人员建议,进一步增加企业、政府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对网络短视频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对于网络致害者的处罚力度。

  内容低俗色情、模仿危险行为、网络沉迷……实践中,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已经出现诸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甚至在内容负面影响、时间沉迷等方面已经超越了网络游戏。鉴于此,有与会人员建议,应将网络直播短视频纳入监管范围当中,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和网络直播短视频实行时间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18年底,相关部门对网络游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诸多网络游戏存在黄、赌、暴力以及丑化歧视、极易成瘾等问题,甚至一些游戏打着教育的幌子,通过学校进行推广。“目前,网络游戏的监管和分级都缺乏强制性,举报和管理的渠道不畅,对违法企业的追究力度也不够。”张雪梅说。

  针对“网络保护”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的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认为,这些规定还比较笼统和原则,需要进一步突出和强化对网络游戏的管控,进一步强化网络游戏开发商、服务商、网络平台等相关企业的责任和家长、学校、教师以及政府部门等的监督管理责任。

  刘修文建议,进一步强化和明确网络游戏相关企业的责任,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衷心期待能够进一步压实压细网络游戏开发商、服务商、网络平台的责任,能够进一步压实压细学校、教师、政府部门以及家长、家庭的责任。”刘修文说。

  完善网络保护机制体系建设

  如何让儿子远离手机、远离网络,成了刘先生现在最重要的“工作”。然而,他明显感觉到,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家长对孩子的管服程度正在不断降低,对于孩子上网的限制也越来越乏力。

  “我现在能做的,除了不断的唠叨外,只能在孩子几个常用的App上,开启青少年模式。但遗憾的是,并非所有孩子感兴趣的App都有这个功能。”刘先生说。

  在张雪梅看来,未成年人是如今这个网络时代的“原住民”,生活在其中的孩子不可能完全远离网络,视网络为洪水猛兽而“断网”的教育方式是不现实的。

  “应对多种多样的网络风险,需要方式多样化,既要关注儿童行为,也要关注技术解决方案。”近日,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妇女报社联合主办的“儿童网络保护”媒体研讨会在石家庄召开,张雪梅在会上表示,保护儿童网络安全的措施应该是全面的、协调的,并且吸纳父母、教师、政府、企业和儿童自身等能够在儿童安全保护中有所作为的一系列相关方。

  张雪梅提出,要完善网络保护机制体系化建设,引导和培育向上向好的网络文化,落实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推动网络素养教育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开展,将儿童网络安全保护作为家庭教育重要内容,注重对家庭的网络素养教育。

  “在今天这个数字时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儿童创造了巨大的机遇,但也同时给儿童的安全和福祉带来了风险。我们必须确保互联网的治理与网络安全议程能够充分保护儿童权利,尤其是确保将儿童网络安全置于核心位置。”近日在浙江乌镇举办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副执行主任奥马尔·阿卜迪在“网上未成年人保护与生态治理”分论坛上说。

  张雪梅表示,在儿童网络保护中,要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理念,构建疏堵结合的儿童网络保护体系,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

  如何将儿童安全置于核心位置、如何实现儿童权利的最大化?“每个人都可以这样想:如果面对的是自己的孩子,还会不会这样做。”张雪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