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更加公平,考试评价的素质教育导向不断强化,人才选拔方式更加科学规范。
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2016年的5个百分点降至4个百分点左右。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已全部出台政策并启动实施,2017年报名人数15万人,较2016年增长25%。
统计同时显示,高考加分项目和人数大幅减少,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全部调减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减少到35个,减幅63%。全国具有加分资格人数逐年大幅减少,2017年比上年减少11万人。自主招生考录程序更加严格规范,招生人数约占高校招生总规模的2%。录取方式持续改进优化,31省份已全部实行“考后”填报志愿,减少了考生志愿填报的盲目性。积极推进减少录取批次改革,22个省份取消了本科第三批次,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合并本科一、二批次。
2017年,上海、浙江新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对教考招各环节进行了链条式地整体改革。超过7成的学生打破了原高考文科、理科的固定科目组合,选择了新的科目组合,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真正落地,上海、浙江均建立了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并在高校招生中参考使用,使对学生的一次性、终结性评价转变为过程性评价。高中全面展开选课走班,改变了原来行政班“齐步走”的教学组织管理方式,学生生涯规划教育逐步推进,学生自主选课、个性化学习更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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