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未来5年,我省教育如何规范发展?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本届任期内对教育有哪些立法考虑?记者从《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中了解到,在未来5年的时间里,我省共安排涉及教育的立法项目6件。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进喜介绍:建设教育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省人大常委会在五年立法规划中对教育方面的立法项目作了重点安排,共安排立法项目6件。其中,正式立法项目4件,即《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修正)》《高等教育法实施办法(修正)》《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修订)》;预备立法项目2件,即《实施教师法办法(修订)》《学前教育条例》。
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了解到,我省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高等教育法实施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对于依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这4部法规出台时间较早,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同时,国家相应的上位法已经作了修改或者正在酝酿修改,我省实施办法需要相应作出修改完善,从而为引领推动、服务保障我省科教兴晋战略的实施和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保障。
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制定《学前教育条例》,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十分必要。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实施教师法办法》,该法规已实施多年,确有必要结合新形势进行修订完善。考虑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届内将制定学前教育法,修订教师法,故将其列为预备项目,待国家大法出台并实施一段时间后,再适时启动我省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