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企业足额提取企业教育培训经费,并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
根据《实施意见》,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主城区重点建设现代服务业类职业院校;大连职教基地重点建设对接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城建等产业类职业院校;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各布局一所职教中心,服务本区域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提出,企业足额提取企业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支持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按规定予以奖励或补贴。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收取企业应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使用,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