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通辽市开鲁县选聘乡土作家工作方案

人民时讯快报 次浏览

为加强我县文学创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提高全县整体文艺工作水平,县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选聘4名有成绩、有潜力的乡土作家,特制定此选聘方案。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有社会公德;

2、热爱文学艺术事业,有创作潜质和能力;

3、有开鲁县户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自治区(省)级及以上作家协会会员;

5、2009年以来在自治区(省)级及以上正规报刊发表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散文)5件以上,且近三年仍有作品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

二、选聘方法

1、公告:在县党政信息网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由本人自行下载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并将身份证、作家协会证书和发表作品的原件交到县文联(电子商务楼)304室,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8月18日下午5:30。联系电话:0475—621215615004991425。

3、初审:8月19日至21日,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文联对报名人员证件、发表作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实行100分制,作品占90%,考察占10%。发表在自治区(省)级报刊的作品每件加3分,国家级的每件加5分,重复发表的以最高级报刊计分,按照分数选出前4名作为考察对象。

4、考察:8月22日至8月29日,县选聘乡土作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初审情况。组成考察组对符合条件人选所在嘎查村、社区进行了解,到公安机关了解有无违法记录,如是党员到纪委了解遵规守纪情况。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按名次递增人选进行考察。

5、面谈:对入围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健康状况等进行了解,时间另行通知。

6、研究:县选聘乡土作家领导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编委会审批,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每3年一续聘。

三、选聘待遇

按照目前的公益岗位人员对待(月工资2400元,纳入社会保险系统),选聘到县文联工作。

附件:

开鲁县乡土作家选聘报名表.doc

开鲁县选聘乡土作家领导小组.docx

开鲁县选聘乡土作家领导小组

2019年8月9日

原标题:选聘乡土作家工作方案

原链接:

内蒙古公选遴选考试欢迎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频道

或关注内蒙古中公教育微信号(nmzgoffcn),及时掌握公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