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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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政府职责,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学校布局,创新工作机制,均衡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全力保障教育公平,走出了一条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内涵发展之路。

  教学条件持续改善

  从破旧教室到标准化教学楼,从泥土地到塑胶操场,从一块黑板一支粉笔到多媒体设备……赛罕区合林村西把栅中心校校长赵占军见证了学校的发展历程。他告诉记者,“随着近年来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日渐完善,从办学理念到学校管理和教研水平都得到了提升,有力促进了农村学生更好地成长。”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先后实施了校安工程及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改薄”等一系列重点工程,投资建设了一批新学校,全面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2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了“大通铺”、旱厕,解决了学生宿舍卫生和淋浴设施短缺、食堂土灶台、火炉取暖等突出问题。健全了各级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设立了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2018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68.52亿元,较2012年46.70亿元增加了20余亿元。

  同时,呼和浩特市还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在经费保障、工程实施上向农村学校倾斜,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举措,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一条龙”资助体系,实现了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阻断了教育贫困代际传递。全市落实学生资助资金24.96亿元,惠及学生231.02万人次。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投入2.3亿元,全市中小学100%接入互联网,校园网络覆盖率达到95%,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上升到100%,同频互动课堂学校覆盖率达到76%,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开展常态化教学的专任教师达到92%,高标准建成“三通两平台”。

  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

  据统计,呼和浩特市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736所,在校生44.14万人,在职教职工3.9万人。各级各类学校中,民族中小学、幼儿园43所(在校生4.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98%。全市9个旗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认定,有力推动了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发展向优质均衡阶段迈进。小学、初中入学率均实现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5%。实施中考“分招”政策,“择校热”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47%,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2个百分点,提前实现了国家“十三五”时期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呼和浩特市累计投入资金58.8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47所,新增中小学学位6.5万个,11.2万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得到解决,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目前,全市共形成集团校48个,通过名校建分校、名校带弱校等集团化办学方式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缓解了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办学初见成效,建设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0所,占普通高中总数的18.87%,在校生2.7万人,占全市普通高中生总数的47%,不断向着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目标迈进。民族教育保持全区领先水平,全市独立设置的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有44所,在校生4.5万人,实行蒙汉双语教学的有35所,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相衔接的双语教育体系,率先实现蒙语授课15年免费教育,保证了蒙语授课学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分别以年均18.8%、14.9%的速度增长。职业教育紧扣首府新兴产业发展,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5%以上。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11.1万余人,规模和质量在全区民办教育首屈一指。

  教育公平有效推进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坚持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制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积极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今年,呼和浩特市将继续鼓励开展学区制管理、联盟制办学和创办分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多措并举解决择校难题。呼和浩特市出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建立消除大班额月报制度。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班额上限设置为55人,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基本杜绝了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竞赛招生的乱象,有效化解了义务教育择校热、择班热,稳定了薄弱校的生源。

  此外,市教育局还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招生范围、录取办法,以及“分招”资格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则规定,2020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都要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阳光分班,切实解决好社会关注的“择班”“择师”问题。

  教师队伍焕发生机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围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不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

  据了解,目前,呼和浩特市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达到100%、初中达到100%、普通高中达到96.51%、职业高中达到88.48%。此外,呼和浩特市还积极面向全国引进优秀人才,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广大教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自觉做“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推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融合,引导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还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招录免费定向师范生、建立乡村教师从教10年荣誉制度,为乡村学校在岗教职工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的生活补贴。通过“国培计划”为呼和浩特市9个旗县区培训教师、校长和管理人员达3.39万人次,完成覆盖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

  在呼和浩特市,“教育为先”正从一句口号、一个理念,转变为一件件实事、一组组数据、一个个具体的项目、一项项有力的政策、一张张幸福的笑脸……(记者 刘军)

(责编:赵梦月、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