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总体性的制度安排。
根据《评估办法》,通过对各个银行在“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考核、打分,得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并对不同组别的银行实行差异化监管。
实际上,2018年11月份,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本次《评估办法》可视为该政策的细化和落地,同时也为后续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实施细则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那么,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意味着什么?
首先,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接受更严监管。
以更严监管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问题,是本次监管评估的初衷。系统重要性是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而进行这类评估,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正是为了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风险。
目前,被广泛讨论的、可能实施的差异化监管包括更高的附加资本要求、更高的附加杠杆率要求以及在流动性指标、大额风险暴露等方面的要求。而对于具体监管政策,兴业研究在对《评估办法》的简评中提到,如果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参照此前的连续法计算,可能加剧银行年末冲时点、调整资产负债表的行为,建议对附加资本要求采用分档直接给定附加资本水平的方式,并对附加资本要求的实施设置较长的过渡期,以避免附加资本要求骤然实施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承担更重责任。
严监管的背后是重责任。这种责任,源自系统重要性银行自身因规模体量、业务复杂程度等综合因素所具有的风向标作用,源自其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特殊地位,也源自其本身在行业领先地位中的示范性作用。
除了短期就会体现的资本补充,在严监管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可能会压缩过于复杂的业务,聚焦核心主业,完善在风险管理、资本管理、数据管理等多方面的制度安排。这些中长期的制度规范有助于各行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是银行业、金融业稳健发展的基石。
再次,要密切关注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光环效应”。
除了责任,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当然也有“光环效应”。实际上,从一些机构的非正式宣传和讨论中,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意味着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背书”,可能进一步提升其信用评级,在国际市场债务融资方面享受“更实惠”的利率;意味着更大的荣誉和名气,特别是工、农、中、建传统四大行之外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可能借此加紧宣传,在揽存吸储、创新业务等方面进一步拓展。
也有市场人士认为,在目前市场根据规模等因素得出的名单中,部分区域性银行也可能会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增加了这个新的“牌子”后,在监管趋严的同时,随着信息更加透明,资产质量提升,相关机构也可能获得更大的业务空间。
毫无疑问,在更严监管、更重责任之外,随之而来的是更多机会、更高信誉。在此情况下,系统重要性银行要以更强实力、更强风险防控机制、更多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变革,作为这种更多机会、更高信誉的基石和“背书”。此外,系统重要性银行因其商业模式非常复杂,随着技术、模式创新的快速迭代,这对监管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根据《评估办法》,未来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每年开展一次,这将是个动态择优的过程;而根据行业发生的变化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每三年对办法规定的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审议,并进行必要调整与完善,这也意味着本次《评估办法》只是差异化监管改革探索的第一步,也提醒各机构“与其冲时点对指标数据进行修补”,试图借助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身份获得更大竞争优势,不如早做绸缪、稳步落实,真正成为担得起名号、经得起考验、做得出表率的系统重要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