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络支付需戴“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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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网络支付不仅渗透到中国的大街小巷,也引起世界瞩目。纵观互联网界、海内外智库以及民间舆论,中国进入“无现金社会”似乎只是时间问题。

  近年来,网络支付“野蛮生长”,高歌猛进。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5.02亿,4.63亿网民在线下消费时使用手机进行支付。央行数据也显示,2016年中国移动支付业务金额达157.55万亿元,非银行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金额达99.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0.65%。

  一片繁荣景象,几乎淹没了网络支付的“若干瑕疵”:支付过程中,用户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密码信息等泄露严重,因手机信息漏洞,今年二季度人均损失金额同比翻倍,高达17582元。“恶意二维码”横行,许多民众因“条件反射式”扫码不自觉中招,致使存款不翼而飞。各种木马链接、病毒程序,也让许多网民损失严重……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这些繁荣背后隐藏的“小风险”,同样蕴含着巨大隐患和危机。一方面,中国网络安全形势堪忧,目前网络安全专业从业人员只有3万,面临70万—140万的巨大缺口,远远不足以应对如今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作为金融业务的载体和手段之一,并没有让金融行业脱离其本身的风险属性,甚至增加了金融风险产生的可能。

  如今,网络支付风险呈现蔓延速度快、隐蔽性强、潜伏期长、外溢效应明显的特点,支付行业在敏感信息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更有外媒提示,由于不收取任何费用,平台管理方必须不断将流入的资金投资到高回报的高风险领域。一旦投资失败,出现用户挤兑,银行系统将面临系统风险。

  从历史来看,无论是互联网还是金融行业,都孕育着高风险。

  庆幸的是,国家有关部门也清醒认识到网络支付所面临的风险,并开始进行有效管控。比如,央行日前发文称,自明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已有支付宝、财付通等20余家机构完成介入。这将更加全面完整地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进行监管,降低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位居首位,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防范金融风险意义巨大。对于网络支付而言,形势越是一片大好,就越要保持理性清醒的头脑,越要防患于未然。因此,保护好网络支付这片大好形势,不仅需要唱出热烈的赞歌,更要理性认识其中的风险,使之行稳致远,为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持续带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