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评论员:严明纪律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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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严明纪律 风清气正

机构改革触及不少深层次问题,是一块测试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在机构改革工作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改革风清气正。

改革推进到哪里,纪律要求就要执行到哪里。要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绝不允许迟滞拖延、变通走偏。要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及财经纪律,严禁在限额外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增加编制种类及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及借改革之名隐瞒挪用资金、突击花钱、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不正之风,确保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完成改革任务,组织领导是保证。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认真学习领会改革政策文件精神,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抓好涉改部门和单位党的组织机构建设,毫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地,着力培育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机构,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以机构改革带动全省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

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覆盖到哪里。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督察任务和巡视巡察范围,调配专门督察力量开展专项督察、全程督察。要强化督促整改,从严从实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从严执纪,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确保全省机构改革风清气正。

“严于律己,出而见之事功;心乎爱民,动必关夫治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标对表改革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周密抓谋划,担当高效抓落实,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交出各项机构改革高质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