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以创新引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人民时讯快报 次浏览

文/国资委研究中心 王绛

科技创新通过改变经济增长的要素组合,推动全要素的利用效率,从而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创新发展是企业之魂,更是国民经济发展之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承担着引领中国产业高端发展,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重要责任,在当前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快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建立健全我国企业自主科技创新机制至为重要。

国有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的作用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2011年以来,中央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一直占到全国总研发经费的1/4强,中央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和发明专利,每年增长量超过30%。中央企业国内研发机构大概2600家,境外机构60家,国家级的研发机构超过700个。其中,国家级研发机构全国已经有90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占到一半以上。毫无疑问,中央企业是国家重大创新的主力军,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我国基础创新、应用创新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基础性创新以基础研究为基础,是一种颠覆式的研究,由于短期内的市场风险性极高,因此是一种“烧钱”式的工程,但一切重大创新的源头均在基础性创新,如马斯克Space X火箭回收技术、替代今天高铁和飞机的“超回路列车”思路,都是对传统理论的突破。中央企业是国家基础创新的主要力量,必须在重大基础性、前沿性理论研究上取得重大和关键性突破,在涉及国家整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在众多涉及基础设施领域、公共服务领域、产业关联性强的领域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创新。这类创新资本投入量大、周期长、风险高,其他资本不愿进入,必须由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承担。如,中央电信企业4G、5G研发及推广,又如国家电网超高压输电技术在维护全国城乡稳定供电起到了主力作用。

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已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任务仍然很重。世界经济竞争主要表现为大企业竞争,重大科技创新基本上由大企业最终实现,以中央企业为龙头实现全面创新发展对我国提升世界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中央企业是跨越式创新的领军力量。根据科技部统计数据,中央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超过20%。61家中央企业参加了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目前建立的146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中央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的占80%。当前,中央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国产大飞机等领域,以及核电、风电、电动汽车等设备制造及产品研发方面达到或接近全球领先水平。中央企业通过在战略竞争领域的创新发展,有效带动了相关产业向产业链的高端转移,彰显了国之重器的实力与担当。引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国有企业是我国参加世界经济竞争,实现创新发展,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的主力,但自主创新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但长期以来中央企业的大量科技创新与我国举国体制密不可分,科研、技术与生产的结合都是通过政府来实现,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自主行动,影响了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创新系统的效率。加之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内在机制不活,影响和制约了自主创新,以及创新成果市场化转换的积极性。

西方发达国家较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与其较为开放的社会文化环境、顺畅的赞助机制、健全的激励机制和宽容的容错机制等因素密不可分,与相应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种产权的严格保护、完善的社会的诚信环境密不可分。在诚信缺失社会环境下,知识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很容易导致“不创新在等死,谁创新谁早死”的结局。

创新需要完善的市场化激励机制,以及相关的社会激励机制,否则很难持久。应用型创新需要市场,而“烧钱式”的基础型创新主要依靠国家持续投入和需要社会公益性的长期支持。在一切以市场和短期效益为导向的经济活动中,容易导致创新的急功近利和短期化行为,企业满足于“跟踪战略”,惰于创新,忽视技术储备。特别在基础科研短期内难以形成当期效益的情况下,基础性研究人员难以获得相应的激励和社会回报,积极性难以提高,必然导致研究人员外流,创新后继乏力的问题。

国有企业既承担国家基础研究的责任,也要承担通过应用创新引领和占领市场,提供国家积累的两重责任。但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高负债,社会包袱和历史负担沉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科研投入的能力。以国有企业高负债为例,其成因主要源于“拨改贷”改革后国家对国有企业资本金的历史欠账,2011-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8万亿元,同期资本性政府补贴仅0.4万亿元。国有企业除少部分经营积累外,大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于负债,企业资本金相对不足,资产负债率攀高,形成国有企业的资产事实上多数是银行的资产的局面。这种困局一方面导致我国亟需的企业自主科研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大量产业利润向金融业转移,又进一步削弱了企业依靠创新求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国经济脱实向虚。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数据,2017年我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研发总投入共316亿,仅达到美国瑞辉公司的一半,而2017年底银行板块+房地产板块上市公司净利润占到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差不多80%,实体企业生存困难,创新发展更无从谈起。

当前,国有企业的考核与激励过多地体现于主业的发展及其利润,创新成果却较难以数量化衡量。由于中央企业承担了大量基础性研究工作,基础科研不太可能带来当期的预期收益。有些基础科研短则数年,多则数十年,如飞机发动机等都是综合性技术研发,短期不太可能直接形成效益。但利润考核是国有企业的当期任务,在保值增值的压力下,企业很可能丧失长期研发的积极性。因此,国企考核与激励必须兼顾长期投入与当期绩效的问题。

以国企创新带动国民经济转型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整个发展理念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实现创新发展需要从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解决制约创新机制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并形成全方位的创新体系。

当前科技分工越来越细致化、专业化的条件下,重大科技创新需要越来越广泛、深度的横向协作,重大基础性研究和科技创新没有国家力量支持是不可能的。以美国为例,2015年联邦政府提供了全美58.9%的基础研究经费,在美国企业申请的科学基础专利中,73%来自政府支持的基础研究。我国作为科技发展的后发国家,尽快赶上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一方面要采取跟踪战略,引进消化吸收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层面的科技投入,在产业涉及面广的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上取得重点突破,形成引领全社会的重大科技创新。

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激励微观经济主体创新研发活力、动力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美国政府作为科技创新的保护者,先后推出《专利法》、《版权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计划”,通过构建一个运作良好的知识产权体系给予创新者有效的法律保护。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谋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只有建立起对各类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严格有效保护,构建全社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创新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

科技创新本身是探索和发现新知识的方法及其运用的过程,需要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需要思想的解放。没有改革开放的思想大解放,不可能造就40年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整个科学史,绝大多数推动人类文明跨越式进入新阶段的创新都基于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发现。创新需要思维的跨越,解放思想才能促进各种创新。而我国当前原创性的重大科技创新较少,多数创新还处于在国外原始性创新基础上的跟风、验证,本质上是一种劳动密集度高的工作。我国要努力成为世界的科学中心,成为源源不断的科学原创思想的诞生地,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开放包容的学术环境。

要建立健全社会资助学术、捐助基础研究机制

建立创新国家,以创新引领经济发展,不仅国家层面制定相应的科技政策与战略,加强对各类创新的投入,而且要形成社会各界对研究投入的热情。创建创新型社会,促进科研成果的商业化,就要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向科研的投资和捐赠,并在税收等各方面进行政策支持。

国有企业高负债、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压制了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同时导致利润向金融产业转移和脱实向虚的倾向。激发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加快无效、低效资产、僵尸企业的处置,加快对历史负担、社会包袱的清理,切实加强“去杠杆”工作,降低负债率,通过科技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环境下,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既是研发活动的最大投入者,也是最重要的创新活动承担者和成果占有者。要在明确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同时,明确科技创新引领国内产业发展的责任,并对科技及创新的资金投入予以相关政策支持,探索创新发展的容错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完善科技创新评价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和收入分配政策。

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企业与研究机构长期合作,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既能发挥学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又能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形成学校、研究机构、与企业(社会)多赢局面。

要加快以中央企业为依托,培育各类“天使基金”,并促进其健康发展。“天使基金”就是专门投资于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的一种风险投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的创业“种子资金”。中央企业集中了众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基础创新的重任,也承担创新转型发展的重任,有条件也有必要创立各类天使基金,促进全社会创新发展。

军民深度融合既能促进军工技术的市场化转换,也能促进全社会技术进步。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军工技术的民用化,推动了整体国民经济的转型发展,引领了世界产业技术进步。当前要进一步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着力改善“民参军”、“军转民”政策制度环境,推进军民科技基础要素融合,通过协同创新、军工技术市场化提升国家整体科技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