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天使之橙事件 两地不能“掐”个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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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之橙事件,两地不能“掐”个没完

  现代快报

  橙子进去,橙汁出来,一起出来的还有悬案——“天使之橙”到底存不存在金属污染,两地监管部门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这意味着端着一杯橙汁的消费者还将继续眩晕。

  日前,“天使之橙”收到深圳市场稽查局行政处罚书,称机器上下爪未涂有机涂层,违反现有的《食品安全法》。随后,该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表示,经第三方检测,上下爪并不会接触橙汁等酸性食品,因此不予立案。

  这一事件中,监管部门的认真程度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据报道,该事件争议的焦点在于铝合金部分是否接触到橙汁,而深圳与上海两地监管部门对于铝合金部件和酸性食品的接触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即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上下爪的聚丙烯部件是塑料材质,不属于铝合金部件的一部分,而深圳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其是一个整体,另一方面,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可能认为接触了橙子表皮就属于接触到了酸性食品,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则认为接触橙子果肉和果汁才属于接触酸性食品。

  如此细密,如此“寸土不让”,还是不多见的。我们的监管部门如果都能如此认真,我们的执法态度如果都能如此较真、审慎……不妨畅想一下吧。

  不说别的,天使之橙之外的那些良莠不齐的榨汁生意,说不定会自己照镜子去了。

  但尽管如此,地方监管部门之间出现的这种“掐架”现象,仍然让人有点担心。

  对具体的企业来说,其间的是非曲直,可能会关乎企业存亡。不能不有一个公论。

  对消费者来说,眼前的这杯橙汁到底安全不安全,类似的产品还有没有隐患,同样亟需一个权威的、没有任何争议的结论。

  结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就要按照统一的执法标准处置这一风波,这很急迫。专家所言,“相关监管部门或许可以考虑直接对橙汁产品进行抽样,制定食物中的铝迁入限制性标准”,既揭示了某种空白点,也换了一种思维助推检测和监管的一致性。

  同一产品引发“两地之争”,这不是第一起。勾了很多人的魂魄的网红辣条,就一直面临标准分歧:从地方标准之争,到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之争。

  同一个学生考出的卷子,交给不同的老师打分,略有高低,那也不奇怪,但要是有天壤之别、“黑白”之分,那问题就大了。

  显然,无论是产品的质量标准还是执法的标准,都不可因“地”制“宜”,各行其是。否则必然闹笑话、生乱局。

  昨天还有一条消息:五部门联合发文,统一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执法尺度。

  这事很有启发意义。某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