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該發的正常福利一個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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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保障正常福利也是擔當(人民時評)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組織好正常的黨團、工會活動,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近年來,每逢元旦春節,兩辦都明確要求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可謂說到了干部職工心坎上。

  自古以來,春節、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鄰裡親朋間饋贈一點手信,是寄托一份真切祝福、傳遞一份濃濃情意。新中國成立初期,柴米油鹽、文娛活動等過節福利貼補了人們物質精神生活。改革開放以來,干部職工福利制度歷經改革,更好發揮著凝心聚力、團結前進的重要作用。可以說,正常節日福利在人們心中有著深厚的情感根基,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傳統節日發放正常福利,賡續的是文化傳統﹔職工婚喪嫁娶按規定聊表慰問,契合的是相互關心、親密合作的“家文化”,具有凝聚人心的儀式感。

  但是,一段時間裡,在一些地方一些單位,原本禮輕意濃的過節福利出現了走樣變味,節日福利在一些單位成了奢靡之風乃至貪污腐敗的擋箭牌,群眾意見很大。中央重拳反腐,八項規定劍鋒所指,不正當的福利逐漸銷聲匿跡。但有的單位也出現曲解政策、無限縮緊職工福利待遇的傾向,一些領導干部錯誤地將八項規定與職工合法權益相對立,為了不惹麻煩干脆來個“一刀切”,正常福利一律停發。這種矯枉過正的做法,與關愛職工、鼓舞人心、激勵干事創業的福利制度安排並不相符。

  從這個意義上講,兩辦連年發文,不斷明確“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是對中央精神的貫徹,是對曲解規定的警示。今時不同往日,早已不是“盼著過節物資打牙祭”的時代,大多數人在意的其實不是過節福利本身,而是附著在正常福利上的歸屬感。推動正常福利回歸,光明正大將“溫暖”送到位,恰是擔當作為的表現。

  必須明確的是,保障按規定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絕不是給整治不良風氣“踩剎車”,而是要劃清正常福利和灰色“腐利”的界限。江蘇規定節日慰問品不超1800元,上海要求發放節日慰問品需附本人簽收清單,江西明確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等……全國各地工會明確正常福利標准,劃定依規發放紅線,讓福利規范起來、透明起來。以社會公平角度觀之,從任性福利到規范福利,從隱性福利到顯性福利,是福利規范化、透明化的大勢所趨。嚴格執行標准,才能保証該發的正常福利,一個都不能少﹔不該發的“腐利”,一個都不會發。

  引導合理福利預期,規范正常福利發放,是打造健康政治生態的需要,也是培育成熟社會心態的需要。從把正常福利堂堂正正發到位等具體事項入手,讓規則的每一寸邊界都清晰明朗、深入人心,風清氣正就會不斷得到鞏固和深化。

  《 人民日報 》( 2019年01月03日 05 版)

(責編:張鑫、唐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