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长久不变”为新时代农村土地“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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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可以说是“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为农村土地注入更多“能量”。

  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伴随着第二次承包期限日益临近,土地政策是否稳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对此,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无疑为社会各方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本次意见的出台,更是从政策内涵、实施路径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清晰的规定。

  土地是农村最宝贵的资源,也是农村发展之基。土地资源是否被用“活”,关乎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又进一步推动了土地流转,提升了农业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土地用得越来越“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以“三权分置”政策体系的有效实施为例,稳定的承包权有利于放活经营权,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反之,不但农业现代化缺乏抓手,还容易导致投入不足、过度开发等短视经营行为,让农业长期停留在低小散阶段。

  同时,乡村振兴的时代命题也要求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强化制度性供给。实行“长久不变”,完善承包经营制度,有利于强化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保护,推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措施,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并推动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此次延长承包期限同样是给农民送上了一个长期“大礼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必将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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