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为什么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用“13个坚持”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通过“13个坚持和完善”全面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既蕴含着深厚的制度自信,又富于强烈的改革创新精神。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生命力和强大优越性,是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就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执行力,是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是干出来的,有了制度要见诸行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把“13个坚持和完善”的制度安排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增强制度自信,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确保四中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监督制度体系、反腐败体制机制是党和国家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确保不出偏差。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在制度执行上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用监督督促执行,用监督检查执行效果,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