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是一个农业生产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自2009年农牧民开始享受种植业保险政策性补贴。该旗种植业保险由各苏木(蒙古语称乡为“苏木”)乡镇政府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简称经管站)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并代办部分业务。但科左中旗检察院自从2013年至2016年共查办虚报冒领种植业保险理赔款案18件31人,占四年所查办贪污案件的80%。涉案人员中经管站干部6人,其中4人为经管站站长。这些经管站干部与嘎查(蒙古语称村为“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相互勾结、抱团腐败,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村财镇管,管而不理。一是镇、村两级财务职责不清晰。“村财镇管”要求在苏木乡镇政府经管站担负起财务代管职责的同时,嘎查村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理财的主体作用。但有些嘎查村财务内部控制不严,存在报账员与财务审批人同为一人、村主任或嘎查党支部书记既用钱又管钱的现象。二是镇、村两级资金运行不顺畅。
疏于防范,有章不循。苏木乡镇党政干部多数是土生土长的基层干部,开始参加工作时都能吃苦耐劳、尽职尽责,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一些基层干部自律意识不强,缺乏政策法规方面的学习,经受不住权钱交易后带来的巨大诱惑。没有做到将发放理赔款与收缴保费相分离,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
上报清册,审核不细。在采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象相关信息时,大部分信息采集均由嘎查村财会人员来完成。由于信息量多、工作面广,嘎查村所上报清册中的基础数据难免出现误差。可是,有些苏木乡镇经管站干部不履行审核职责,不愿意重新核对明细。不能让农牧民及时掌握每一笔理赔款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上报保费补贴清册时,如果审核不细,加上复核阶段又流于形式,必然导致部分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借机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实地验收,把关不严。科左中旗检察院自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立案侦查的18件贪污种植业保险理赔款案中,均存在虚假报险情节。由于保险公司过度依赖经管站,接到报险后任由经管站定灾、定险、定损。而部分经管站干部伙同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抓住贪腐机会,不对灾情进行实地验收,不优化预警机制和理赔机制,仅以现场照片为依据骗取、套取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