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治理,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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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3月7日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在江苏代表委员中引起强烈共鸣,激发他们对创新社会治理的深入思考。

  创新体制手段,共建美丽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出了要求,特别指出要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这对我们从事基层管理工作很有启发。”全国人大代表、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告诉记者,永联村一直以来积极探索乡村治理实践,10.5平方公里土地上既有永联村的村民、永钢集团的员工,还有外来经商的流动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引领作用。村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召集各单位分析当前阶段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推进居民自治,永联村建立起议事制度,让群众共同协商解决发生在村域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村里还设立“家庭文明奖”,每年对员工、村民进行文明行为考核,让大家真正享受到社会和谐发展的成果。村里还开展“做永联小镇主人”的活动,让所有入住永联小镇的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共同管理美丽的永联家园。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首先要观念到位,其次要有法律支撑,还要有技术手段等。”全国政协委员、淮安市副市长王红红建言,在互联网时代,要做好社会治理工作,必须注重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实行群防群治,构建起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获得感的社会共治新局面。

  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淮安通过“透明食安”这个网络平台,将蔬菜产地、经营者、检测结果全流程记录上传,对餐馆、学校食堂后厨等进行全方位“现场直播”,让食品企业车间的操作全程可视,从而实现企业在“玻璃房”中“跳舞”、监管部门在阳光下履职、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透明食安”平台让群众获取信息有渠道、参与治理有平台、评价效果有影响,自然而然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参与者,有助于实现经营者用心、监管者省心、消费者舒心和党委政府放心的共治格局。

  社会共同参与,人人尽到责任

  在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南京市委会主委、南京市政协副主席王汝成看来,眼下社会治理面临很大挑战,除了政府重视之外,也需要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可以多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他介绍,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收集传递社情民意,尤其是反映与民生相关的急事难事,推动难题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化解,从而促进社会和谐。民主党派还有社会服务功能,要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志愿者组织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力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不仅体现在一些大型运动会、会议等活动中,更多应体现在平时,特别是要关注弱势群体,通过专业化组织及时为他们提供服务。”王汝成说。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注意到,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扶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扶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优惠方面还有待提高。他建议制定《社会组织税收管理法》,从国家层面整合相关政策,推动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扩大覆盖范围,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激发其活力。比如,可以将社会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的上限提高至每年营业额50万元,并采取年度申报方式;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慈善法》规定的6类公益活动中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社会组织从事服务活动中取得的符合免税范围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坚持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面对社会矛盾纠纷增长快、燃点低、处置难的特点,需要真正做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国政协委员、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玉生说,在决策层面,应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不因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出台引发影响安定稳定的问题。在执行层面,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自由裁量空间,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李玉生认为,法院应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社会要靠全社会一起来建设。”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说,老百姓首先要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比如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等。“让执法者承担普法义务,对提高执法水平、培养公众法治思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车捷认为,律师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有着特殊作用。律师要合法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共同体中倡导良性互动关系,以专业知识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律师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改善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局面,让更多群众的法律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使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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