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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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西宁10月12日电(记者张大川)为继续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青海省纪委近日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2年至2016年,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政府违规借用民营业主车辆作为单位公务用车,长达4年之久。2015年4月,长宁镇党委书记张玉仓等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017年6月,张玉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宴请的其余人员分别受到批评教育。

  2013年至2015年,海东市互助县编办主任陈元忠安排会计李世莲套取经费13.212万元,用于支付招待费、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2013年8月,陈元忠与7名村干部在考察学习期间变相公款旅游。2017年6月,陈元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编办财务人员李世莲被诫勉谈话。

  2014年至2015年期间,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原站长颜生林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送礼、旅游及发放职工福利共计16.33万元。2016年12月,颜生林被免去州草原工作站站长职务。2017年7月,颜生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5年4月和2016年9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军勇先后两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共计收受礼金3.07万元,且均未按要求向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备。2017年7月,张军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医院党委书记罗永旭、纪委书记赵其俊分别被诫勉谈话。

  2016年3月,玉树藏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和康巴语译制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实施时,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原局长旦周才仁、州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昂文章利用职务便利,对他人承建该项目给予关照,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宴请。2017年8月,旦周才仁、昂文章均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