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河长制湖长制2018年度工作细化方案》出炉 全面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

人民时讯快报 次浏览

  记者从贵安新区环保局获悉,《贵安新区河长制湖长制2018年度工作细化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方案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各个部门承担的主要任务。

  根据方案要求,新区下一步将收集完善区域内河湖水资源、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源地、水域岸线等基础信息,出台“一河(湖)一策”方案并建立各级河(湖)长相应的“一河(湖)一档”,按照方案开展河湖治理保护,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贵州省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方案》,全面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清理整顿,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现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全面建立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控及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年度控制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水质监测点建设以及先进水质监测技术和装备的运用,强化人员培训,筑牢饮用水安全防线。

  此外,新区还将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推广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加快畜禽粪便和农副产品综合利用;全面依法治渔,加强渔业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无证养殖或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养殖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制度,推进清洁化养殖和种养循环发展;开展“河长制进校园、进单位、进工厂、进社区”专项活动,提高群众对河长制湖长制的知晓率。

  据了解,为保障“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顺利实施,此项工作将纳入新区年度专项目标管理,年底将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差、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