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资本邦讯,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厦华(600870)”)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厦华于今日收到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融仁”)转交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诉嘉兴融仁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太平洋证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嘉兴融仁持有的证券代码为600870厦华电子的7,241.6万股股票。
嘉兴融仁共计持有ST厦华72,418,0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84%,系公司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但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股份的划转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目前,嘉兴融仁所持ST厦华股份系被准予拍卖,尚未实际拍卖。
头图来源:123RF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
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