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依法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从2008年征地至今,南窑村三组村民多次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上访并要求依法办事,但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没有作出让村民满意的结果。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认定合法用地为9.8295亩,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安分局三次下发违法使用土地停工通知书,而淮安区交巡警大队依旧没有停工,工程依旧照常建设;2015年5月11日南窑村三组村民将问题反映到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国家土地监察局、江苏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但至今也没有给予书面答复和处理结果;2016年4月13日村民将问题反映到江苏政风热线并在同日曝光也同样没有结果。
村民质疑:为什么只有10亩地的批文,却征收91.3亩的土地;为什么91.3亩粮田在2014年被一次性征收后,2016年粮田的直补还存在;为什么征地不公示,不召开村民听证会,没有签订安置协议,不向村公开界址;为什么规划许可证被注销了还在建;为什么国土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而不停;为什么村民申请复核至今没有书面回复;为什么村民从2014年10月30日至今多次上访无果。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有明文规定,记者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能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办法内容,还被征地村民一个公道。
现将淮安南窑村村民反映情况材料和证据刊发如下,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