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7年已经过半,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四川泸县太伏中学学生坠亡、云南第一监狱在押犯脱逃等案事件以及电信诈骗、校园贷、校园性侵、婚闹、律师被打等现象成为政法舆情高热话题。“小舆说”栏目的小编们,从上半年法制网政法舆情数据库收录的994起涉事主体明确的舆情案例中,筛选出最具代表性的90起案例进行定量分析,发现上半年政法舆情呈现出12大特征(见下表)。
一、舆情分布
1. 陕西、四川两地舆情形势紧迫 舆情热度板块“西移”现象明显
从地域分布上看,上半年政法舆情数量在陕西、四川两地较为突出,分别占比11.1%和10.0%。西安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事件、周杰伦西安演唱会辱警风波以及渭南民警状告咸阳交警遭遇维权难等舆情,让陕西处于风口浪尖。同时,四川因发生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成都司机被交警殴打身亡等舆情,也处于高热状态。
此外,发生驻马店女子遭二次碾压身亡事件的河南,丰县“6?15”爆炸案的江苏,大批老人陷“解冻民族资产”骗局聚集鸟巢事件的北京,迟夙生律师维权事件的辽宁,丽江女游客被殴打毁容的云南,处于舆情热度“第二梯队”。
总体来看,中西部区域的舆情升温较为明显,舆情热度板块“西移”现象突出。
2.“警察蜀黍”压力山大 跨系统舆情占比超三成
在舆情占比上,“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检察院”的系统分布没有被打破,而且有日渐固化的趋势。2017上半年公安系统舆情占比达62.2%,法院为24.4%,司法行政机关为8.9%,检察机关仅为4.4%。
此外,跨系统舆情事件日渐增多,相比于去年上半年18.5%的占比提升了15.9个百分点,达34.4%,“单兵作战”的舆情处置类型向“多部联合”过渡。
3. 地市、区/县舆情压力进一步加大 纺锤型分布显示舆情“下沉”趋势
从行政级别上看,地市级别的舆情数量最多,占比为37.8%,县/区次之,占比30.0%,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及以下、中央/部委的占比分别为22.2%、7.8%、2.2%,级别分布整体呈现纺锤型。
而且,县/区及以下级别舆情占比明显高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政法舆情在级别上有“下沉”趋势。
4. 执法争议成为“舆情痼疾” 信息公开引发的舆情数量上升
舆情主体的统计中,针对政法机关单位的舆情占比最高,达70.0%,针对政法机关个人的舆情占比14.4%,既针对单位又针对个人的舆情占比15.6%。
涉个人的舆情类型中,执法问题占比最高,为7.8%,涉单位类型中,执法争议占比最高,达18.9%,与执法过程、结果相关的舆情成为公众最关注的领域。
值得关注的是,涉单位舆情中,信息公开类占比14.4%,仅次于执法争议。随着信息环境的变化更迭,如何运用新兴媒介手段实现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有效,逐步演变成舆论焦点。
二、舆情来源与发酵
1. 半数以上舆情来自微博与传统媒体 报纸引领舆情的地位提升
分析舆情的来源发现,微博仍是舆情第一来源,占比为33.3%,传统媒体成为仅次于微博的第二来源,占比27.8%。此外,网络媒体、微信、客户端、论坛分别占比23.3%、5.6%、4.4%、4.4%。
有趣的是,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在引领舆情的地位上逆势上升。《中国青年报》、《法制晚报》、《新京报》等,成为较多舆情事件的初始来源。《南方周末》对山东辱母杀人案的报道,直接促使舆情蔓延至全国并引发全民讨论,传统媒体在舆情事件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网络媒体中,澎湃新闻网、上游新闻网等地方新媒体项目仍然在引发舆情方面有重要作用。
2. 44.4%的舆情于事发1天内爆发 放任舆情1日主动权丧失一半
从舆情发酵时间上看,事发后0-6小时引发舆情的事件占比12.2%,6-12小时占比11.1%,12-24小时占比21.1%。事发1日内引发舆情的事件占比总计为44.4%,换句话讲,如果事发后有关部门在1日内未作出处理、发声,舆情主动权可能已丧失近一半。
事发后1日至7日引发舆情的事件占比为18.9%,7-30日以及一个月以上的占比36.6%。也就是说,一些旧事件引发新舆情的可能性也较高,部分政法机关舆情处置的“拖字诀”、“瞒字诀”将日渐失效。
三、舆情处置分析
1. 回应率稳步提升 “只回应不解决”风气盛行 舆情多回合博弈现象突出
上半年,政法舆情的回应率为83.3%,相较于2016年上半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整体而言,政法机关更加关注舆情工作的“瞭望”和“预警”功能,加强了舆情回应工作的整体力度。
然而,数据显示,40%的回应演变成刺激源,引发了新的舆情震荡。这意味着四成舆情回应形成了多回合博弈,“回应—演化—新回应—再演化”成为常态。
进一步讲,回应不仅意味着政法机关要对公众提出的诉求作出及时应答,还包括采取积极措施来解决实体问题。数据显示,60%的舆情事件在回应后得到解决,另有40%的事件出现“烂尾”迹象,如迟夙生律师维权事件中,尽管相关部门舆情应对果断有力,但后续处置结果迟迟未公布,遭遇公众追问。这种“回应率高、处置乏力”,“解释”层面与“解决”层面脱节成为舆情回应中的突出问题。
2. 近半数舆情事件系自查自纠 涉事方、责任方、回应方三者关系难厘清
面对舆情,49.3%的回应由涉事部门主导,24.0%的舆情回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主导,13.3%成立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组。目前政法机关舆情回应工作中,涉事主体、责任主体、回应主体高度重叠。正因如此,在面对舆论质疑时,涉事主体、责任主体与回应主体的单一性,使其很难做到实事求是。即使涉事部门在处置中秉持了绝对的公正,也难以撇清瓜田李下的嫌疑,易陷入“塔西佗陷阱”。
上半年,发生了多起网民辱骂警察被拘事件,在这些事件中,警察既是涉事主体,又是回应主体,事发后,大量网民对警方的处置结果存疑。鉴于此,政法机关还需进一步明确涉事主体、责任主体与回应主体在舆情回应中的职责定位与协同关系,避免自证清白的尴尬局面出现。
3. 有速度、有态度成为普遍共识
从回应速度上看,在涉事机关作出回应的事件中,12小时内回应的占比为35.1%,12-24小时回应的占比为31.1%,即在事发当天作出回应的占比达66.2%。官方处置突发事件有“黄金24小时”之说,在2017年上半年,大量政法机关践行了此条规律。
从回应态度来看,77.3%的涉事机关采取了积极应对策略,仅有2.7%的涉事机关采取故意遮掩、强硬抵制的态度。可以看出,多数政法机关在舆情事件中积极沟通、疏导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
然而,随着新媒体的不断涌现,信息传播和舆情发酵的速度、广度和烈度空前提高,互动性增强,对政法机关舆情回应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掌握信息发布的节奏,并恰到好处的回应舆论关切,仍是需要不断研究的现实课题。
四、处置效果评估
1. 近五成事件遭舆论追问 回应满意度欠佳
面对汹涌的舆情,虽然政法机关大多快速、积极的进行回应,但舆情处置效果各有千秋。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45.3%的舆情处置获得舆论认可,舆情最终平息。有46.7%的案事件遭到舆论追问,如杭州保姆纵火案、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等。
从回应满意度来看(测量采用5分制,1代表非常不满意,5代表非常满意),总平均分为3.05分,基本处于“一般”水平。其中,专业满意度得分为3.09,媒体满意度得分为3.24,网民满意度得分仅为2.84,网民满意度明显低于其他两项指标。
不论从舆情结果还是满意度来看,政法机关的处置工作还有提升空间。
2.基层政法机关回应网民满意度低 舆情意识、手段、方法普遍缺乏
对比分析发现,省、市级政法机关舆情回应网民的满意度约为2.90,县级及以下政法机关舆情回应网民满意度约为2.70,基层政法机关的舆情回应网民满意度相对较低。其中,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最为典型,起初,泸县官方采用“拖”、“堵”、“删”、“等”这些不得当的处置方法压制和扭曲社情民意,导致事件升级。一时间群体聚集、谣言四起,虽然泸州市政府和四川省公安厅等上级机关相继介入,但已错过最佳处置时机。
类似事件折射出基层政法机关舆情引导和应对能力较差,对舆情应对工作的敏感性不足,预防网络舆情的危机意识淡薄,舆情处置能力明显薄弱,大量矛盾冲突未能在基层很好化解。因此,政法机关舆情回应工作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需提高基层舆情应对水平,最终形成“上下联动”,实现对舆情的有序疏导和分层导控。
3. 重大舆情事件回应能力亟待整体提高
数据显示,重要性较低的舆情事件回应满意度为3.27,而重大热点案事件的舆情回应满意度为3.09,两者之间存在明显落差。重大舆情事件通常会引发大规模的网民关注和讨论,海量的网上信息难以掌控,大量相关性、偶发性因素使舆情更加复杂多变。加之,群体结构复杂、思想激辩多元、意识形态斗争激烈,给参与事件处置的政法机关带来极大的压力。这提示我们,政法机关需重视舆情的日常预警,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使负面舆情处于有“预”无“警”的状态,避免小舆情不断积累最终爆发情况急、难度大的“boss级”舆情。
(责编:王晓华、朱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