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并下沉济南开展督察,是对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把脉问诊”,也是倒逼济南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水务局等部门第一时间迅速行动起来,立查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将转办案件落实处置反馈,并通过环保督察,以查促改,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助力提升我市环保水平。
市城管(执法)局“四坚持一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23日上午,位于祝甸路南片区的烧烤一条街违建门头房启动拆除。拆除完成后,困扰附近居民多年的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今年以来,对照环保督察事项,全市城管部门配合各区、街道积极开展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取得实际效果,这也是城管系统对接环保督察,积极自查自纠的一个具体缩影。
群众呼声就是攻坚的方向。为第一时间落实好环保督察转办案件,市城管系统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城管系统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追责问责组、宣传舆情组、信访维稳组4个大组和规划建设组、建筑渣土整治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全面进入“战时状态”,所有督察保障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空岗,手机一次不畅通通报、两次不畅通启动问责程序。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成立应急保障分队,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办案件后,车辆、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调度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办理回复,确保立行立改,并及时向督察组汇报整改结果。截至目前,沟通衔接渠道已畅通,各专项组反应迅速,通过市城管局转办的3件案件投诉、9次资料调阅均按时办结,剩余2件案件投诉正在按照规定办理中。
从开始接收转办案件以来,涉及城管行业事项的案件较多,全市城管系统全力做好“四坚持一严格”,即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以市民为中心,认真对待每一个转办案件,做实做细;坚持高标准整改,按照相关督察标准、规定办事,举一反三提高整改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安全按照法律法规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执法;坚持群众工作法,主动了解群众诉求,群众不满意,整改不停步,同时科学施策,避免一刀切;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流程抓好整改落实,任何案件办理只能提前,不能落后。
与此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坚持有责必问,出台《济南市城管系统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追责问责组工作方案》,对重点环保督察案件以及违反工作纪律需要追责问责单位和人员,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以问责倒逼落实。
市城乡水务局建立六大长效工作机制 扎实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
市城乡水务局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督导工作方案》、《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济南市城乡水务系统任务清单》及《河道实地考察项目责任清单》,向综合治理段责任单位下发责任清单,明确职责范围、任务目标、工作标准、时间节点等。
与此同时,该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抽调各单位各部门骨干力量成立了6个督导组,紧紧围绕水资源管理、黑臭水体整治、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完成督导200余次,现场会商100余次,形成了《济南市城区河道问题清单》,并以函告的形式将问题清单反馈各区政府进行落实整改,由各督导组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专人督导整改,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直至问题全部解决。此外,该局实施轮式督导法,对新发现问题形成新清单,压茬进行,逐批解决,保障工作的快速有效开展。
市城乡水务局把群众的要求作为工作标准,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自8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始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以来,该局收到转办件共计12件。主要涉及水源地安全、河道污染、污水直排、私采地下水等问题。接到问题反馈后,该局立即组织督导组赶赴问题现场,联合相关区市政、排水、环保及投资平台迅速查明问题原因,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事不过夜,短期内能解决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施工,确保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为了扎实做好河库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城乡水务局以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建立一个组织体系、六大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的组织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河库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水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染污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库管护执法六大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市水环境长久持续改善。(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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