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林地盖养殖场
文昌两男子双双获刑
南国都市报7月4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张余武)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审结一宗涉及环境资源犯罪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文昌两名男子非法占用农用地盖养殖场,结果双双获刑。
2011年上半年某天,文昌两男子符某伊、邓某湖准备在文昌市会文镇边海村委会宝峙村的范围内租地修建养殖场。之后,两人以38余万元的价格分别与吴某仲、吴某涛等32位村民承包了土地。承包到土地后,符某伊与邓某湖二人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
在修建养殖场的过程中,文昌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分别3次到场制止并向在场的邓某湖送达《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的通知书》。但符某伊与邓某湖二人还是继续修建养殖场。时至2012年12月,该养殖场内一共修建好约197个养殖池、1栋办公楼、3个车间、2口鱼塘,并投产经营。经测量及评估,符某伊、邓某湖修建的养殖场共占用规划林地面积13.042亩,其中12.272亩土地因地表硬化或建房、建棚、建池,丧失林业种植条件。
2016年5月9日,符某伊被抓获归案,5月23日,邓某湖自动投案。
海南一中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符某伊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邓某湖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责任编辑:谭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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