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法制日报》报道:“十一”黄金周将至,景区门票价格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本来是想通过旅游放松身心,缓解工作带来的压力,谁知被气了一路。”近期从广西旅游回来的罗小姐说,当地很多景区的票价都分本地人和外地人,同样一张门票,却花了很多“冤枉钱”。
“本地人对景区有贡献”,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如果说有贡献,那与所有对国家对民族对经济发展作出过贡献的国人相比,应当具有同等的贡献份额,而绝非我对我家的一亩三分地作出过贡献了,这一亩三分地就归我所有并永久享有免票优惠。因此说,本地人对本地景区有贡献,就是一个绝对的伪命题。换一种方式来说明这个问题,生于斯长于斯,我们任何人对本地范围内的所有地块,都只是一种索取。种地如此,种树也如此,开矿烧窑更如此,你在这块地上所作的贡献,本质上是一种索取,客观上才是或然的植被茂盛,或者是在山头上盖起了一栋凉亭,这不仍然是一种索取吗?因此说,本地人对景区有贡献,倒不如说本地人早已经在景区索取了若干年。那么,当这块景区已经被统一规划为风景区之后,无论管你是原住居民还是本市居民,其贡献的价值究竟在哪里?
一票多价,首先要看景区的权属。私有景区的一票多价现象,也该归于管理者管理,而不是可以任意执行一票二价三价甚至多价。而国有景区则无论从法理上还是基本价格道德上,均应执行同一票价。因为景区本身不仅仅属于此地而是属于全体国人,无论管是对本地人还是对外地人,同一国家内公民,却执行此热彼冷的两个甚至三四个价格,于法无依,于理不通,甚至于基本的市场规律、经济规律均不通,那这样的厚此薄彼的政策,何以被当成了“铁律”了呢?
关于对外国游客免票的政策,到底是风景独好还是风景“毒好”?今年5月8日,在2018年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旅游资源大省江西放出“全省10个5A级旅游景区全年对落地昌北机场的国际游客提供免票优惠”等大招,并提出今年将在境外全面打响“江西风景独好”品牌。不是说对外国人礼貌礼让的做法错了,而是说门票对外国人免票却对国人收票的做法,完全是一种对公平原则的毒化。它既是一种对于价格公平原则的公然违反,又是一种对于国人应当享有基本景区价格公平权的侵犯。所谓风景独好,倒不如说是“风景毒好”或者是“好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