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新能源汽车召回多因电控和机械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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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就召回管理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截至2018年10月21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712次,涉及车辆6741.83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1706次,涉及数量9593.69万件。”

  同时,“据我们掌握的舆情信息显示,2018年已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40余起。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缺陷原因多为“电控和机械故障。”

  

市场监管总局:新能源汽车召回多因电控和机械故障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经实施14年,就其整体实施情况,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缺陷召回制度充分体现了企业主体、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特征,形成了良好互动局面。”

  近期,因前悬架下控制臂衬套存在缺陷问题,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召回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3个品牌共14个车型332.7万辆汽车,是迄今为止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实施召回规模最大的一次,必将对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18年10月21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712次,涉及车辆6741.83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1706次,涉及数量9593.69万件。主动实施召回已逐渐成为汽车和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常态化活动,形成了业界普遍共识。

  新能源汽车作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发展迅速,销量以40%的上升幅度高速增长。截至2017年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60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50%。

  关于一段时间以来,新能源汽车频繁发生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新能源汽车召回工作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随着保有量的增加,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起火事件受到社会关注。据我们掌握的舆情信息显示,2018年已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40余起。”

  鉴于车辆火灾事故可能与电器线路、燃料电池、机械干涉和外部火源等因素相关,且部分证据会在燃烧过程中消失或发生变化,因此缺陷调查非常困难,原因分析异常复杂。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火灾安全监管工作,并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依托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和缺陷信息收集系统,完善和优化火灾事故数据采集和缺陷信息收集数据项,联合国内高效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着火原因分析研究工作。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10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现场调查5次,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实施召回5次。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缺陷原因多为电控和机械故障。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针对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开展专项调查,开展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进一步提升缺陷判定技术和能力,加强召回监管;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标准制修订、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督促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