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司机因乘客带白菜萝卜被罚款
近日,一则网传视频显示:在湖北省监利县荆岳长江大桥处,一大巴车司机因为乘客带萝卜、白菜,被罚款200元;执法民警称:“法律规定不能拖货,青菜属于货物”。视频一出,网友吐槽一片。1月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发布通报,决定撤销处罚,暂停相关民警工作,并责令向当事人道歉。
@济南日报:交警将这种人之常情和乘车习惯理解成违规载货并给予处罚,究其原因,恐怕并不是执法人员真的对法律法规存在误解,而可能是“罚款经济”使然,为了完成罚款任务指标,不得不歪曲法律法规的规定,鸡蛋里挑骨头、乱开罚单。
@长城网:相关方面也得加强执法民警的培训工作,提升其执法能力、业务水平,使之不仅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而且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执法”。惟其如此,才能好事做好,避免再有类似把乘客所带少量蔬菜等物当“货物”查处的“执法乌龙事件”上演。
@工人日报:除了问责追责,这起事件的背后原因同样值得我们检讨反思——如此情理、法理原本都十分简单明了的案件,相关执法民警何以执意悖理而为?除了有权任性之外,是否还存在相关民警执法素质不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比如,是否准确充分掌握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另外,出于“底层民众春运期间会携带萝卜青菜”这种不接地气的认知和理解,“执法为民”的理念如何落实到“时刻把群众冷暖疾苦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