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过期药比作剩菜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底,湖南孕妇王女士在当地妇幼保健院拿了4盒共40袋德瑞欣维生素C颗粒,吃了两盒后发现,药的产品批号为20170207,生产日期为20170203,有效期为20190105。也就是说,医院给王女士发药时,药已经过期近两个月。为此,王女士及其家人到医院要个说法,投诉科的工作人员当面承认是医院发了过期药,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该院药剂科主任却语出惊人:“过期药就类似于水果没有吃完……”。他还把过期药比作剩菜,称:“我肯定吃剩菜,我相信所有中国人都吃过剩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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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惩罚是必要的,但不是目的,当然,涉事人尤其是说出奇谈怪论的医生必须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相关部门也当介入调查,给患者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事件,梳理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堵住过期药的漏洞。
@广西新闻网:重要的是以此为契机,敲响医疗工作人员的道德警钟,唤醒他们的责任心,切莫让“吃过期药就像吃剩菜”的“变质”医德再害人害己。
@光明网:回顾这些年的新闻,我们发现医院使用过期药品并不是孤立事件,这可能和不少药品的过期时间标志并不是特别显著有关系,特别是一些药盒上的黑色字体,经常出现6和8,9和0误读的情况。由于目前药品过期的主要检查还是靠手工完成,出现失误确实难以避免。因此,有关机构应考虑把药品的失效时间用比较醒目的字体(比如红色)标注出来,减少过期药品售出的发生几率,避免因此撩拨患者在医药安全问题上的敏感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