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白沙洲,长江江豚水面嬉戏,岸边人们面露微笑……”一段由市民拍摄的视频画面,正在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会议室播放。副局长王斌向记者介绍:“看到长江江豚重现,感觉我们日夜守护长江的辛劳特别值得。”
长江江豚,是长江水域生态的晴雨表,之前在长江武汉段已多年未见其身影。今年以来,市民惊喜发现长江江豚多次在武汉段等水面出现。这无疑是长江生态环境好转的标志,更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成效之一。
长江大保护,执法是关键。近年来,按照中央部署,长江航运公安局及沿江各地公安、环保、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开展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利益链,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执法难度再大,也要担当尽责
一份报告显示,在长江干流及其他大型支流、湖泊、水库周边,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现象时有发生,非法采砂犯罪较为猖獗,非法捕捞案件多发,在省际交界处非法转运、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情况严重。
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处废(以下简称“四非”),是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执法监管的重点。长江全程6300多公里,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点多线长面广,执法监管任务繁重可想而知。执法面临哪些困难?长江航运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四级高级警长陈汉双讲了这样一个案例:
今年6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民警现场查获两艘海上捕鱼船,17副渔网连起来将近1000米。这么大的阵仗,可查获的渔获物仅1.86公斤。太蹊跷了!民警通过明察暗访,分赴江浙沪,历时近半月,终于查明案情。原来,这是一个团伙作案,他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通常在深夜或凌晨进行非法捕捞,有人专门盯梢执法艇,有人驾驶快艇穿梭于各条船之间收取渔获物,有了渔获物立即交给岸上的司机,再用厢式货车运往浙江、上海等地的水产批发市场。此案查获渔获物850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侦破这个案子很不容易!”陈汉双说,长江“四非”违法犯罪行为,有着共同的特点:时间往往选择在深夜,地点大多是无人偏僻处,且流窜作案居多,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对此,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药侦支队支队长郭恒杰深有同感。据他介绍,虽然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严打震慑之下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变换犯罪手段,将犯罪活动由白天转到夜间、从网下转为网上,变固定作案为流窜作案。
“执法困难大,但我们的决心更大。”郭恒杰的话,道出了执法者责无旁贷、勇于担当的共同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