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改革开放,40年春风激荡,从涟水河边的千人小镇,到如今的现代新城,娄底政法综治工作不仅见证了娄底崛起的奇迹,也与娄底经济社会发展一路同行、相伴成长。
40年来,娄底政法综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特别是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按照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强基础、守底线、抓创新、树形象”,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基层基础工作、智能化建设、共建共治共享和过硬队伍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娄底、法治娄底,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作出了积极贡献。
40年砥砺奋进,为娄底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政法工作的磅礴力量
全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全市政法机关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作为重要任务。近几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2.31万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万余人;全市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2186人,提起公诉17202人;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刑事诉讼案件14917件20336人。积极探索“刑民并行”工作模式,加大案件协调、督办,全面推进打处非工作。2013年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69件,立案136件,抓获嫌疑人327人,检察机关起诉110件257人,审判机关受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134件,审结91件。在今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雷霆出击,铁腕整治,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截止目前,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35个,抓获涉黑涉恶案件308件318人,判决涉黑涉恶案件83件242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着力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职能,统筹协调全市政法机关,主动作为、理顺机制、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了《娄底市政法机关关于推进公正司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十必须”的工作措施,制定了“十不准”的作风禁令,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行为、稳妥处理涉企案事件、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实行平等保护和促进共同发展,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限时立案、快审快结,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促使双方即时履行义务,积极服务投资和项目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制定了《娄底市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及实施方案,明确娄底市检察机关以“五项活动、十项措施”为依托,构建起服务、预防、打击、保护“四位一体”的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格局。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项规定》,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公安机关主要民生实事全力推进。
三是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执法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报警求助难、纠错追责难等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55346件。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向“老赖”宣战,对23744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对90人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将12145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农村稳定,确保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32件,其中环境资源类案件59件、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8件。市公安局出台《娄底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20条措施》,积极推进户籍制度、交管业务、行政许可事项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把公安服务事项前移至手机端,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大部分公安服务事项,实现异地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办理“只跑一次”,交管、车检服务“零距离”,25项业务网上同步办理。司法系统在全省率先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老百姓在家门口获取便捷的法律服务开辟了新的途径。巩固发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40年辛勤耕耘,“平安娄底”建设让人民群众拥有“安全感”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全市政法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相继开展“两保一促”、“三打三整治”、集打斗争“冬春攻势”“夏秋攻势”、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一大批部督省督案件,快速抓获省督“8·19”专案犯罪嫌疑人文某宏、部省督办的涉枪涉爆逃犯邹某凡。成功侦破部督“1·24”涉黑专案,得到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的高度肯定。查处非法集资案件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人,在全省做好涉众型经济案件维稳工作座谈会作典型发言。积极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荣获“全省禁毒三年大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二是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将综治中心、网格化及“雪亮工程”纳入“智慧娄底”整体建设,科学设计、统筹推进。积极推动综治工作微信群建设及应用,全市建立综治工作微信群4629个,群成员突破70万人,信息摸排收集、事件交办及反馈、政策法律宣传等日常工作及时处理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更紧密、感情更贴近。将“一村一治安队”建设作为对接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惠民工程和省厅“五位一体”警务机制改革的亮点工程来抓。全市1842个行政村已建成治安队938个,在人口管理、安全防范、纠纷排调、法律宣传、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例会机制,推动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到位。
三是风险防控机制日益健全。积极推进“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2013年以来,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2万余起,调解成功率99%以上。扎实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确保监管安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213人,解除矫正7938人,现在册2275人,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与涟源市共建“温馨家园”过渡性安置基地,推广“1+N”过渡安置基地模式,累计衔接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788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45名,安置帮教率达90%以上,极大减少了稳定隐患。
40年革故鼎新,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的司法实践深入推进
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敢于打硬仗、闯难关,不断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升了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一是加快“法治娄底”建设进程。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以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便捷通道。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等,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二是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和公安转型升级。全市法院系统圆满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内设机构改革、组建审判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措施;娄星区法院的司法改革“娄星模式”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做好检察业务建设配套工作,切实抓好办案人员的配置和办案能力的提升,不断夯实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基础,围绕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在深化配合、形成制约、彰显改革成效上聚焦发力,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全市公安机关在抓好承接性改革的同时,对准基层实际,突出抓好“大数据”建设、微改革微创新、“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了履职能力。
三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检察业务转型升级。全市法院系统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案件结案数位居全省前列。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成功审结全国瞩目的刘义柏等20多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最高人民法院将市中院的审判经验向全国法院推广。依法严惩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市法院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08件,重拳打击了一批社会危害大、群众深恶痛绝、涉案金额过亿的非法集资犯罪份子。坚定不移“打虎拍蝇”,全市两级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98件,依法惩处了彭曙(省高广投资公司受贿系列案)、李亿龙(原衡阳市委书记)等一批腐败犯罪份子。积极应对我市民间借贷纠纷集中爆发、案件数量高位运行的严峻形势,全市两级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0572件,标的额过百亿。全市检察系统注重从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着手,做优刑事检察“长板”,补齐民行监督“短板”,做实公益诉讼“新板”,筑牢检察技术等其他检察业务“底板”,全面提升了检察业务工作发展水平。
40年忠诚履职,锻造了执法为民勇于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全市政法系统始终把从严治警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立完善了与高校联合办学培训教育机制,选派优秀干部赴高校参加专题培训研修,开办“娄底政法大讲堂”,努力提升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能。将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出台《娄底市政法系统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规定》,不断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涟源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等荣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85年集体荣誉。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考评中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先进集体”。涌现出了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公安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李贝,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苏智峰,“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郭远红,中国好人黄其焕和见义勇为的检察官谢新星等一大批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
扬帆总在风起日,乘风破浪正当时。下一步,全市政法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乘势而上,奋发有为,推动平安娄底、法治娄底、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贡献法治力量。 (记者: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