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治安及社会稳定,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近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参内乡政府召开参内乡“8.30黄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案件处理通报会,县检察院一部负责人吴聚宾、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法制大队长黄志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梁丽红、专案主办民警、案件当事人,当地村干部及村民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参内乡“8.30黄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案情侦查及处理情况,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情况,释法说理,向案件当事人、当地村民开展了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该案当事人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让村民意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及社会危害性,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守法意识。请村委会会后在辖区内开展法治宣传,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法治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对犯罪行为的震慑力,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教育、警示作用,弘扬了法治正能量,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陈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