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沛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全体人员参加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的学习活动,由沛县纪委专职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进行了宣讲。
通过此次活动,沛县攻坚办工作人员纷纷表示,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和线索来源势在必行,是优化生态环境监管的有效措施。
沛县规范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实现线索管理闭环、处置及时规范。建立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案件查办人为干扰。严格监督问责,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督査督办,跟踪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力量建设,构建完备的生态环境犯罪专业侦办体系。强化环境执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和社会氛围。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的重污染行业和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配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治理目标实现需求,执行更加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域性排放限值和重污染企业限停产核定和验收标准。开展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置及企业在线等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整治专项行动,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制度。健全联合调查机制,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环境问题联合调查处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渠道。完善案件移送、立案制度,检察机关对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活动等依法实施监督,形成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建立保护生态受益、破坏环境受害赔偿的奖惩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案例实践,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王田园 孔庆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