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法治“防护衣” 布好法治“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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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穿上法治“防护衣” 布好法治“隔离带”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没有人能置身事外。面对疫情,我们看到了太多感人的故事,同时,也有一些杂音和让人愤慨的现象:少数不法分子哄抬物价、制售假劣产品,在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甚至还有暴力伤医行为。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更应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律监督,普及法律知识,用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同时告诫不法犯罪分子,侵犯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法律必将严惩!

从严从快惩治干扰疫情防控的犯罪

“这批劣质口罩已经全部追回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批口罩用在了一线医护人员身上,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1月30日,面对检察官的“灵魂拷问”,销售伪劣口罩的犯罪嫌疑人邵某当场痛哭。

抗击疫情期间,口罩成为最抢手的商品,这在一些不法商贩眼中却成了“商机”,邵某就是其中一个。

1月30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对邵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日,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也对销售过期口罩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据悉,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并扣押过期口罩125箱25万余只。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特别是市场秩序十分重要。最高检1月27日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严惩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上海市检察机关要求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在网上公布诉讼服务电话,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关于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举报。

这次全民战“疫”,医护人员冲在最前线。最高检要求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

山东省检察机关明确,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医护工作者实施的暴力行为、侮辱诽谤,或“医闹”等扰乱医疗场所公共秩序的犯罪案件优先办理,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

注重源头阻击

1月2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可能是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6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以斩断病毒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福建省武夷山市检察院干警放弃春节假期休息,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刑警队在春节期间开展涉野生动物案件线索排查。

1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森林公安刑警队抓获一名涉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在其家中查获一批野生动物死体。经查,陈某共捕获2只赤麂、5只白鹇和5只田鸡,其中5只田鸡和部分赤麂被陈某食用,剩余的5只白鹇和部分赤麂放在冰柜中。其中赤麂于2000年8月1日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得知案件信息后,武夷山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与森林公安刑警队协调对接,抽调业务骨干,依法主动提前介入,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围绕非法狩猎案的入罪门槛及定性标准、法律适用、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确定取证方向,完善诉讼证据体系。

2月3日,武夷山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堵漏洞促治理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下发的《通知》里,特别提到了“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2月4日,浙江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对10起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挂牌督办,包括叶某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8起民事公益诉讼案,“海宁龟友”微信群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2起行政公益诉讼案。目前,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均已启动诉前程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检察院也有行动。1月22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现场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扶绥县东区鸡鸭买卖市场的排查力度,重点关注违法买卖野生动物、鸡鸭鹅等家禽动物检疫证明、活禽宰杀过程中采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合格等情况,要求经营者查验保证其贩售、屠宰家禽的产地、来源合法,保留家禽进验货记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也积极履职。1月29日,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接群众举报,称在该市吉瑞国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购买的口罩疑似假冒伪劣产品。钟祥市检察院立即指派两名检察官介入调查,发现市民购买的口罩具有假冒伪劣特征,该公司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查处。

在防控疫情关键时期,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是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情形,负有监管职责,于是检察机关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大监管力度。

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及时向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汇报,并迅速组成专班进行调查,依法对该公司还未销售的100袋口罩进行扣押,并在媒体向市民发布消费警示。同时,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下发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大检查活动,查办了一批经营假冒伪劣、“三无”及将劳保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的违法案件,目前已立案调查9件。

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没有过不去的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涉及疫情防控各类刑事犯罪,为疫情防控穿上法治“防护衣”;同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布好法治“隔离带”,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周晶晶)

(责编:孟植良、孝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