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78:腾邦国际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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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270 号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8 日晚间,公司披露拟向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100%股权,股权估值为 108,04 6.31 万元,扣减 18,000 万元现金分红后的交易价格为 91,000 万元, 腾邦集团拟分三期向公司现金支付股权转让款。融易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24 个月内分 4 期偿还对上市公司的欠款 22.12 亿元,腾邦 集团将为债务提供担保,如融易行未按约定偿还债务,腾邦集团同意按照约定代融易行偿还该债务。请公司补充说明: 一、关于资产交割及腾邦集团支付能力 1. 请说明交易双方就标的资产进行工商登记及资产交割约定前 置条款,工商登记变更及资产交割是否以股权转让款项支付进度为前提,如是,请说明具体约定情况,如否,请说明未约定的原因、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将资产交割后尚未收回股权转让款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保障公司利益的措施及安排。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 2019 年上半年,腾邦集团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3,996.72 万元。 此外据公开信息,腾邦集团 2017 年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累计余额 17 亿元均已实质违约,实际控制人钟百胜股票质押违约持续被平仓。请结合腾邦集团经营情况详细说明对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能力、对融易行欠款的担保能力及相关资金安排。 二、关于融易行欠款 1.请补充说明融易行上述 22 亿欠款形成的原因及款项去向,结合融易行的经营情况、现金情况及盈利状况等说明还款能力,请具体说明融易行具体还款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还款日期、资金来源及违约条款等。 2. 融易行交割后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请说明公司仍然为其提供 35,709.92 万元贷款的担保的原因,公司拟为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合法合规性及需履行的审议程序。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关于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1、请补充说明公司针对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19 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影响。 2、请说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如融易行存在尚未支付公司 的欠款,上述欠款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请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三核查并发表意见。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于 11 月 17 日前将书面材料回复我 部,并将回复对外披露,并抄报深圳证监局。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 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