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到2022年,要面向各级各类教育、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全面普及绿色安全、可管可控、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实名制空间。
同时,以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与评价等核心业务,将空间作为基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境,作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共享服务的主要渠道,作为先进文化建设和家校共育、校企共建的有效载体,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实现基于空间的教与学应用、教学管理、教育治理的常态化,加快推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为实现目标,意见下达八项任务。
一是,整体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全面实现“一人一空间”。
同时,发挥空间主渠道作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按照服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校管理的要求,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放建设、严格遴选的机制,广泛汇聚社会各类优质资源,集成各类应用,帮助师生免费获取国家和地方提供的各类公益性资源、共享生成性资源、自主选购个性化资源。
意见还强调,要推动管理者率先应用,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其中,教育管理者要善于利用空间开展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要利用空间发布教育资讯、掌握学校动态、规范学校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开展泛在学习,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智力资源供给,建立基于数据的资源调配机制、学校评价机制、管理服务机制等,推进管理业务重组、流程再造,实现过程化评估和精细化管理。
学校管理者要利用空间开展家校联系、教育教学、综合实践、体质健康管理和监测,创设教育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开展基于数据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现个性化教学和精准化施策,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另外,意见还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等日常活动;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跨学校、跨区域的名师课堂、在线辅导等有利于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空间应用新模式。
在学生利用空间方面,意见提到,要引导学生利用空间参与课内外教学活动、研学活动,伴随性记录成长过程,管理和展现学习成果,记录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数据。根据自身学习需要,通过空间选择网络课程、在线测试、智力资源服务等进行自主学习,强化应用空间解决问题的意识。
意见还鼓励家长积极应用,实现家校互动常态化,同时,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空间应用和支持服务水平,其中要求各地应根据空间建设进度,组织开展更大范围的培训,5年内完成教师全员培训。
意见最后指出,要加强典型区域和学校培育,总结经验并组织宣传推广,重点发挥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应用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空间从“三个率先”向全面普及发展,使空间真正成为广大师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活动的主阵地。
为保障任务落实,该意见还从组织、制度、经费、安全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其中,强调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空间网络安全责任。